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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价局、商业部关于黄红麻收购价格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商业部关于黄红麻收购价格的通知
 (1986年2月6日 〔86〕商棉字第21号)


  一九八四年黄、红麻一度供应偏紧,麻种管理失控,市场价格上涨,刺激了生产扩大。预计一九八五年度全国黄、红麻产量将超过国家计划二倍。考虑到黄、红麻的供求情况,为了调节生产,决定一九八六年自新麻上市起,黄、红麻收购价格,在现行收购牌价基础上,下浮百分之十至百分之十五,具体下浮幅度由各省自行确定,在播种季节以前向群众公布。对于一九八五年度生产的黄红麻尚未收购的部分,合同内的仍按牌价收购;合同外的部分,亦按上述下浮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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