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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国家商检局关于对外注册肉联厂卫生与工艺要求的暂行规定

  (九)车间地面应用不渗水材料建筑,有一定的坡度向下水道倾斜,地面不得积水。
  车间内墙壁必须用光滑易于洗刷的材料做贴面(如瓷砖),贴面的高度不低于2米,顶栅和其余部分应喷涂白色无毒塑料或其他无毒白色涂料。墙壁与地面连接处及墙角、窗台拐弯处应呈半圆形,窗台呈45度倾斜(窗应设在离地面2米左右高处为宜)。
  (十)车间应设双扇弹簧门,并备有冷、热水,用82℃热水供每天工作完毕后清洗消毒。
  七、冷库
  (一)冷库贮藏的商品卫生质量管理,应符合《商业部门冷库管理办法》第三章的要求。
  冻肉堆放时,肉堆之间及肉与墙壁、排管、天花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第二章的要求。
  胴体预冷,冻结时应单片悬挂,每片之间应有一定间隙。
  (二)分割肉在冻结间的温度要求-25℃以下,冻结时间不超过48小时,冻结终了的肉中心温度是-15℃。冷藏间温度应保持-18℃。
  (三)冷冻产品必须堆放在清洁平滑的垫板上,垫板应经常清洗消毒。冻分割肉应采用托盘式货架堆垛。人工堆放时要穿库房用鞋或用垫布。
  (四)冷库地面及走廊、月台地面等必须做到不渗水易于清扫。库房墙壁、地面、顶棚应无裂隙,并有防鼠、防霉措施。冷藏门应采用防锈、防腐的金属包裹。
  (五)库房应配有自动温度记录仪。
  八、化验室
  (一)根据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标准》及有关规定,化验室必须承担对饮用水、生产加工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细菌和理化的法定检验及病原的实验室诊断等任务。
  (二)化验室应设在生产区,环境相对要安静、整洁、光照充足。根据工作的需要应设置微生物、理化、寄生虫及常规检验等工作室。
  血清诊断室要与细菌培养室隔离开,培养基制作室要与灭室分开。
  (三)化验室的建筑应有防潮、防蝇、防尘、防震的设备。墙裙、地面要求光滑易于排水和清扫消毒。要有上下畅通水道。室内要有专用消毒设施。
  进出门必须专用。室内应备有更衣柜。
  使用面积,一般班宰1000~2000头的,应在200平方米2左右。
  (四)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各工作室应装备相适应的检测仪器。有的还应有实验动物饲养室。
  九、污水废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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