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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部关于商业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

  六、近一、二年内,把全日制学校(包括高等院校、中专和技校)布局搞好。这类学校,现在是数量不少,规模较小,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要有计划地把一部分条件较好的中专上升为专科,改变本科与专科比例严重失调状况。中专与技校原则上应当分设,不宜混为一校,并在本省、市、自治区范围内合理布局。没有达到计划规模的中专,要抓紧建设,扩大规模;各中专的专业设置要科学分工,改变一校专业过多,小而全的状况。目前,还有一些省没有技校,应有计划地组建,以适应培养技术工人的需要。
  七、鼓励自学成才。对于职工教育,要特别提倡自学成才。给职工创造自学条件,帮助解决自学的困难。鼓励参加自学考试。凡考试及格,获得相应学历的,在使用和晋级上应优先考虑。要积极支持地方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工作,紧密配合;必要时,可协助该委员会或在该委员会指导下,做好本系统职工的自学考试工作。
  八、专业公司(局)要管教育。商业教育要从行政办学向企业办学发展,实行行政办学与企业办学相结合。各专业公司(局)要把本系统的教育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指定主管处(室)确定专人负责;要搞好本系统的人才预测,制定培训计划,指导本系统的职工教育工作。部属专业公司,应建立培训基地,承担全国性的一省、市、自治区不宜举办的干部职工培训任务;还可根据需要与可能,单独创办或与地方合办中等专业学校,逐步建立起具有本公司特色,为本系统服务的教育体系。
  九、充实和提高师资队伍。各类学校都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充实师资队伍。近几年内,部属高等院校新毕业的研究生和优秀的本科生,要优先补充师资;以较为优厚的待遇在社会上招聘;与科研、生产、业务部门签订合同,实行互聘制;允许教师定向流动。对现有教师要制定培训规划,区别对象,分类培训;开展国际交流,适当增加出国进修、合作科研、参加学术讨论等活动。
  选择一所条件较好的中专为基础,筹建商业师范学院,为商业部系统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和干校培养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师资。规模一千五百至两千人,争取一九八四年招生。
  十、抓好教材建设。今明两年重点抓基础建设工作,集中力量完成本科、专科、中专、技校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订、修订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加以增删取舍,为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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