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担任粮油检验、防治工作的技术干部,见习一年期满,或具有同等学力和技术能力,能胜任以下技术工作的,确定为技术员。
检验技术员须能识别当地各种主要粮油品种、熟悉感官鉴定方法,能运用简易仪器进行物理或化学检验工作。
防治技术员须能识别当地主要储粮害虫及其生活习性,熟悉清洁卫生、物理机械防治方法,了解常用药剂、药械使用方法,进行一般化学药剂防治工作。
第四条 见习一年期满的四年制高等院校粮油储藏专业(或有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技术员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具备以下条件,确定或晋升为助理工程师:
(一)掌握粮油储藏专业(或有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二)熟悉粮油检验、防治技术业务规章制度和有熟练的操作技术能力;
(三)能根据原则指导制订粮油检验、防治业务工作计划,独立进行工作,解决一般技术问题;
(四)能指导技术员进行工作;
(五)能用一门外语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第五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助理工程师,晋升为工程师:
(一)熟悉粮油储藏专业(或有关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理论,有较丰富的粮油检验、防治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经验;
(二)能主持粮油检验、防治技术工作,解决业务上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善于总结经验,掌握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三)熟悉国内粮油检验、防治技术业务情况及发展趋势,能主持编制粮油检验、防治业务工作计划和制订有关规章制度;
(四)在培训技术人才,进行技术指导方面,做出成绩;
(五)掌握一门外语,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第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工程师,晋升为高级工程师:
(一)有系统的粮油储藏专业(或有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理论,有较丰富的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经验,能写出较高水平技术总结,能解决业务上重大技术问题;
(二)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熟悉国内外粮油检验、防治技术情况及发展趋势,能主持粮油检验、防治全面技术工作和编审技术业务规划、计划;
(三)在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方面有显著成绩,在学术上有独到见解的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