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粮票管理工作的意见
(1983年8月17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粮票管理,根据全国粮票普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
各级粮食部门要提高对粮票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对粮票工作的领导。当前,在开展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中揭发出来的案例说明:粮票已成为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进行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对这种现象,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把粮票视同现金、现粮一样认真管好。粮票的收发管理制度要坚决贯彻,同时,要注意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
(二)坚持开展普查工作
各省、市、自治区要把粮票普查工作作为一项制度,每年有重点地检查一次当年粮票收发、管理情况。通过普查,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揭露矛盾,堵塞漏洞,解决新出现的问题。
对一九八三年粮票普查中出现的问题,要抓紧研究,采取措施,认真解决。凡没有按照规定开展普查或者查得不彻底的地区和单位,上级粮食部门重点帮助,进行补课,查深查透,防止走过场。
(三)坚决按规章制度办事
1.各级粮食部门,都要认真执行有关粮票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兑换、回笼和保管粮票。
2.各级管票单位,都要建立正规的粮票收、支帐簿,按照票种、票面分项记帐,单据齐全;定期进行核对;多种凭证单据报表要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对于“以表代帐”的单位,上级粮食部门要帮助尽快建立起正式帐簿。
3.各级票管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帐、票分管的规定。不符合这项规定的,要限期改正。
4.要坚持日清日结,收支分管。切实做到收有凭、付有据,帐票、帐帐、帐表、帐据四相符。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违犯管理规定,借支或挪用国库粮票,更不许用白条子顶库存。
6.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把粮票管理同责任制结合起来,把责任制与奖惩结合起来。
(四)加强票管队伍建设
1.各级粮食部门要加强票管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他们进一步自觉地、模范地执行粮票管理的规章制度,勇于同违犯制度的现象作斗争。领导干部要关心票管人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注意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2.票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因工作需要必须调动时,应先配好票管人员,认真办理交接手续,并派人监交,交接清楚,方得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