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承担球罐检查和修复工作的单位,应在所发现缺陷的原因,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修复方案,并经使用和修复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报主管部门和同级劳动部门备案。如球罐缺陷严重,修复技术复杂,在批准前应先邀请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研究讨论。修复方案应包括对各种缺陷提出合理的修复方法,修复后的检验周期和恰当预计使用寿命。
四、修复工作开始前,应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罐区作业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2.按修复方案要求应提出每个具体缺陷的修复方法。并向有关操作人员认真部署,使之能够正确掌握。
3.修复工作开始前,应对所存在的缺陷认真地进行分析研究,根据焊接存在的问题和修复工作的要求,进行焊接工艺评定,以便进一步制定符合要求的焊接工艺规程。焊接工艺不成熟,不得施焊球罐。焊接工艺评定应参照JB741-80《钢制焊接压力容器技术条件》附录二《焊接工艺评定》执行。焊接工艺试验所用的钢板牌号、厚度,焊接材料的牌号、直径,试板坡口形状等,均应模拟所焊球罐实际使用条件。球壳板为国外进口材料的,还应参照出口国提供的焊接规范,结合实际存在的缺陷,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4.施焊球罐的焊工,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承担,并有较高的焊接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
5.修复工作用的各种工具、设备、材料和用品等,应按需要准备妥当,并保证完好状态。
6.施工人员应在球罐内有毒害气体成分达到安全标准时,方准进入球罐内工作。动火作业之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有害气体成分的分析和动火手续的有效时间,应做恰当的规定,超过时限,应及时重新测定和办理动火手续。
7.罐内有人工作时,罐外应设专人监护。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应设置罐内通罐外的紧急警报信号,或通话联络设施。
五、内外表面裂纹缺陷的处理:
1.各种表面裂纹缺陷,原则上必须消除、修复。
2.球壳板面裂纹应消除,并经表面探伤,确认消除干净,可按照本条3款的要求处理。
3.对接焊缝表面裂纹应消除,并经表面探伤,确认消除干净。
(1)如缺陷消除后的深度,不超过设计壁厚的百分之七,且不超过3毫米,可不补焊。但缺陷消除后的表面,不得有沟槽或棱角,应保证光洁,并圆滑过渡,侧面斜度应小于1∶4。
(2)缺陷消除后的深度超过本款(1)的要求,应进行补焊修复。缺陷消除后的表面形状,应符合焊接要求,补焊长度不宜小于100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