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滑翔学校学员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滑翔学校学员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1978年12月16日 (78)劳薪字96号)


湖南省劳动局:
  (78)湘劳险便字第085号文收到。关于在滑翔学校学习的学员,他们的工龄应如何计算的问题,同意你们的意见,即这些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既无军籍,也不是在职培训专业运动员,其在校学习期间,不应计算为工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