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南极考察委员会、财政部、劳动人事部、
外交部、民政部关于“我国赴南极考察人员生活
待遇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83年7月26日 (83)国南办字第024号)
我国自一九八0年以来,已先后派出科技人员二十四人次赴友好国家的南极站(含南大洋)进行合作考察,今后还将继续派人赴南极考察。
到南极考察(包括南大洋调查)比国内任何科学考察都艰苦。南极洲是世界上最严寒、最干燥、暴风雪最频繁和风力最大的地方。乘船赴南极大陆和参加南大洋考察,都需经过暴风圈,该处风力一般达十二级以上。在这样艰苦、恶劣的环境下坚持工作,不但体力消耗极大,而且具有探险性。
另外,在严寒的南极大陆进行野外考察,不仅需要配备御寒服装,且由于磨损严重,配备的数量也需多一些,以便替换。
为了保证考察人员的身体健康,圆满完成各项考察任务,特制定“我国赴南极考察人员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现发给你们,请按此执行。
本规定只适用于赴外国南极站(含南大洋)上考察人员。关于我国独立开展南极考察的规定,将另行制定。
本规定自一九八三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附: 我国赴南极考察人员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
为保证赴南极考察人员圆满完成考察任务,根据南极科学考察的环境特点,并参照国内有关规定,特制订我国赴南极考察人员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
一、赴南极考察人员(包括南大洋考察)的出国制装费、考察津贴费、营养费、国外零用费(含外汇)统由国家南极考察委员会发给。
二、赴南极考察人员出国制装费分为三类:
1.一类为越冬人员(一年以上):发1000元;
2.二类为度夏人员(含南大洋考察),在南极时间超过三个月者:发700元;
3.三类为短期考察人员(不足三个月),按临时出国人员标准发给。
上述三类人员出国,所需鸭绒服由南极考察委员会借给。
三、赴南极考察人员的制装费以去南极考察两次为一期,第三次去南极按初次去南极发给。对第二次赴南极考察者,按所从事的考察类别标准的30%发给服装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