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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场会计制度[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9日 实施日期:2007年12月29日)废止(原因:统一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

剧场会计制度
 (文化部、财政部 1985年5月25日 文计字[85]第728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全国剧场管理工作试行条例》和《剧场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经济核算,统一核算办法和核算口径,提高财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剧场会计是剧场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剧场经济管理中的地位是极其重要的,通过会计核算、分析、预测、决策、计划(预算)和监督等项活动,提供经济信息,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繁荣舞台艺术,发展文化艺术事业。
  第三条 剧场会计,是基层事业单位预算会计,是国家预算会计体系的组成部分。
  剧场虽然按事业单位管理,但它的经营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自己的业务收入,国家只给专项补助,因此,剧场会计的核算对象既有预算资金的收支,又有经营资金的循环。剧场为观众提供的是精神产品,并通过出售戏票、电影票实现它的收入任务,因此,票务收入的核算和管理,是剧场会计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剧场还具有储备资金少,资金周转期短的特点。由于剧场与文艺演出团体和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实行收入分成的办法,所以结算业务比较频繁。为了做好财会工作,会计人员应了解这些特点。
  第四条 剧场会计的基本任务是按照《会计法》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五条 按照《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的要求,剧场会计必须做到:
  一、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制度,维护国家利益,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和监督,提供会计资料,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二、要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全局观点,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全心全意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要努力钻研业务,不断丰富会计理论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正确处理会计帐务,熟练运用计算技术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第六条 会计人员的职责:
  一、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完成预算任务。
  二、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和按期报帐。
  三、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贷款,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四、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揭露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
  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六、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七条 会计人员工作权限:
  一、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国家批准的预算、计划,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人报告;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应坚决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人或上级机关、财政部门报告。
  会计人员对于违犯制度、法令的事项,不拒绝执行,又不向领导人或上级机关、财政部门报告的,应同有关人员负连带责任。
  二、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计划,制定定额,签订经济合同,参加有关的生产、经营管理会议,领导人和有关部门对会计人员提出的有关财务收支和经济效果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凡是合理的意见要加以采纳。
  三、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查等情况,有关部门要提供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要支持会计人员行使工作权限。本单位领导人、上级机关和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反映的有关损害国家利益,违犯财经纪律等问题,要认真、及时地调查处理。如果反映的情况属实,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由领导人和上级机关负责。对会计人员坚持原则,反映情况,进行刁难、阻挠或打击报复,上级机关要查明情况,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国法制裁。
  第八条 剧场应本着有利于加强会计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以及有利于分清职责,严明纪律,考核干部,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
  一、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要从实际出发,坚持精简的原则,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保证会计工作有秩序地进行。
  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要同本单位的经济(经营)责任制相联系,以责定权,责权明确,严格考核,有奖有惩。
  三、各个岗位的会计人员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要从整体出发,发扬互助协作精神,紧密配合,共同做好会计工作。并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四、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主管、出纳、财产物资核算、票款结算、业务收支核算、专项拨款核算、专用基金核算、资金结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稽核等。这些岗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规模大小、业务繁简和人员多少等情况具体确定。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九条 剧场要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切实加强对财会工作领导,指定一名经理分管会计工作。配备政治素质好,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担任会计工作。会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的稳定,不要轻易调动,要支持财会人员履行职责,并从政治、工作、生活上关心他们,保证他们有足够的时间从事会计工作。
  第十条 剧场进行基本建设时,应根据财政部规定的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单独设帐,进行核算。
  剧场附设的多种经营业务,均应进行单独核算。其业务收支相抵后的净收入,要纳入剧场的“其他收入”科目处理。
  第十一条 为了正确考核业务收支成果,搞好分配,会计结算基础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处理,即凡是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已经收付均应作本期收益和费用处理;凡是不属于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本期收付,均不作本期收益和费用处理。
  第十二条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三条 会计记帐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第十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文化部门管理的独立核算的剧场。

第二章 帐务核算组织和方法



  帐务核算组织和方法,是完成会计任务的基本手段。其中包括会计科目、记帐方法、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内容,形成一个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以便有效地监督和反映剧场财政拨款、业务收支和结余、分配等情况。

第一节 会计科目

  第十五条 会计科目是对会计核算对象,按照资金活动的基本形式和不同的业务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的一种方法。它是设置帐户,核算业务内容的根据,也是汇总和检查资金活动情况的统一项目。会计科目按其分类的详细程度,分为总帐科目和明细科目两种。根据总帐科目设置总帐帐户,进行总分类核算;根据明细科目设置明细帐户,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六条 剧场总帐科目,根据资金收付记帐法的特点,分为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资金结存三大类。共设置二十四个总帐科目。现列表如下:

----------------------------
|顺 序 号|会 计 科 目|顺 序 号|会 计 科 目|
|    |分 类 和 名 称|     |分 类 和 名 称|
|----|-------|-----|-------|
|    |一、资金来源类|     |二、资金运用类|
|----|-------|-----|-------|
|(一) |固定资产基金 |(十五) |业 务 支 出|
|----|-------|-----|-------|
|(二) | 周 转 金 |(十六) |其 他 支 出|
|----|-------|-----|-------|
|(三) | 暂 存 款 |(十七) |专项拨款支出 |
|----|-------|-----|-------|
|(四) |预 售 票 款|(十八) |专用基金支出 |
|----|-------|-----|-------|
|(五) |票 款 结 算|(十九) | 暂 付 款 |
|----|-------|-----|-------|
|(六) |与 剧 团 结 算|     |三、资金结存类|
|----|-------|-----|-------|
|(七) |与电影公司结算|(二十) |固 定 资 产|
|----|-------|-----|-------|
|(八) |应 缴 税 金|(二十一)|库 存 材 料|
|----|-------|-----|-------|
|(九) |业 务 收 入|(二十二)|库 存 现 金|
|----|-------|-----|-------|
|(十) |其 他 收 入|(二十三)|银 行 存 款|
|----|-------|-----|-------|
|(十一)|上 级 拨 款|(二十四)|库 存 国 库 券|
|----|-------|-----|-------|
|(十二)|专 项 拨 款|     |       |
|----|-------|-----|-------|
|(十三)|专 用 基 金|     |       |
|----|-------|-----|-------|
|(十四)|收 支 结 余|     |       |
----------------------------

  第十七条 总帐科目的核算内容和使用方法:
  一、资金来源类——本类各科目余额,都是收方余额。
  (一)固定资产基金
  本科目核算剧场全部固定资产基金增减数。“固定资产基金”和“固定资产”是两个对应科目。本科目是资金来源类科目,“固定资产”是资金结存类科目。凡“固定资产”科目增减时,“固定资产基金”科目也相应同时增减,本科目收方记固定资产增加,付方记固定资产减少,本科目发生额和余额应与“固定资产”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相同。  
  (二)周转金
  本科目是核算剧场周转金的专用科目。收方记已经拨入或转入的周转金额;付方记归还或转出的周转金额,收方余额反映现有的周转金额。
  (三)暂存款
  本科目核算剧场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暂存、应付、代管和应交上级集中款项。收方记发生暂存款数,付方记冲转或结算退还款。收方余额表示尚未清算的暂存款数。
  (四)预售票款
  本科目是根据剧场业务特点而设置的结算科目。收方记预售戏剧票和电影票的票款收入数;付方记票款转出数或票款冲销数。收方余额表示尚未演、映出前的预售票款数。  
  (五)票款结算
  本科目是根据剧场业务特点而设置的结算科目。用以反映剧场售出戏剧票、电影票票款的全部收入情况,是过渡性科目。收方记演、映出后的票款收入数;付方记剧场与剧团或与电影公司分成结算转出数。收方余额表示尚未结算的票款数。本科目下设戏剧票款和电影票款两个明细科目。
  (六)与剧团结算
  本科目核算剧场应付剧团的演出分成和代剧团垫付的各种款项的往来结算科目。收方记应付演出分成和代剧团暂存等款项;付方记代剧团垫付各种款项和支付剧团的演出分成结余款。收方余额表示尚未结清的应付剧团演出分成款。在编制资金活动情况表时,本科目如为付方余额,应将本科目移入“资金运用类”处理。
  (七)与电影公司结算
  本科目是核算剧场应付电影公司映出分成的专用科目。收方记应付映出分成款;付方记清偿应付映出分成款。收方余额,表示尚未归还的应付映出分成数。
  (八)应缴税金
  本科目核算剧场应缴纳的营业税等税款,收方记计算应缴税金数;付方记上缴的税金数。收方余额表示尚未缴纳的税金数。
  (九)业务收入
  本科目核算剧场的戏剧演出分成收入、电影放映分成收入、场租收入、幻灯广告收入等。收方记收入数;付方记冲销转出数。平时收方余额反映本年“业务收入”累计数,年终转入“收支结余”科目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十)其他收入
  本科目核算剧场多种经营的净收入以及利息收入、杂项收入。收方记发生收入数;付方记冲销转出数。平时收方余额反映本年“其他收入”累计数,年终转入“收支结余”科目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十一)上级拨款
  本科目核算剧场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拨入的正常业务预算补助款。收方记拨入数;付方记缴回、冲销转出数。平时收方余额表示“上级拨款”的累计数,年终转入“收支结余”科目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十二)专项拨款
  本科目核算剧场收到财政和文化主管部门的各种专项用途的拨款。收方记拨入数;付方记缴回、冲销、转出数,收方余额反映专项拨款结余数。本科目下设大型修缮拨款和大型设备拨款两个明细科目。
  (十三)专用基金
  本科目核算剧场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包括房租收入),“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收方记提取、调入和上级拨入数;付方记支用、调出和交上级数,收方余额反映专用基金的结余数,年终余额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十四)收支结余
  本科目核算剧场的收支结余。年终时,将“业务收入”、“其他收入”和“上级拨款”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收方;将“业务支出”和“其他支出”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的付方,收、付方轧差后的“收方余额”,即为收支结余数。年终决算时,按照规定比例将“收支结余”分配为“上交集中资金”、“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二、资金运用类——本类各科目余额,都是付方余额。
  (十五)业务支出
  本科目是核算剧场各项业务支出的科目。付方记支出数;收方记收回或冲转数。平时付方余额反映本年“业务支出”累计数。年终余额转入“收支结余”科目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十六)其他支出
  本科目核算剧场非业务性支出,如“短缺损失”、“呆帐损失”、“非常损失”等。付方记发生数;收方记收回或冲转数。平时付方余额反映本年“其他支出”累计数。年终余额转入“收支结余”科目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十七)专项拨款支出
  本科目核算剧场由主管部门拨入或转拨的指定用途的专项拨款实际支出数。付方记支出数;收方记冲转支出数。平时付方余额反映本年支出累计数。但在指定用途办理完毕后,应专题结报,经批准后,应及时与“专项拨款”科目进行冲转。本科目下设大型修缮费和大型设备费两个明细科目。
  (十八)专用基金支出
  本科目核算剧场“专用设备购置费”、“专用维修费”、“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其他专用基金”支出数。付方记支出数;收方记收回、冲销和转出数。平时付方余额反映本年支出累计数。年终冲转“专用基金”科目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十九)暂付款
  本科目核算剧场各种业务性或事务性的暂付、应收、预付款项和备用金。付方记发生数;收方记冲销或收回数。付方余额表示尚未收回、结清的暂付款数。
  三、资金结存类——本类各科目余额,都是收方余额。
  (二十)固定资产
  本科目核算剧场固定资产的增减数。收方记固定资产增加数;付方记固定资产减少数。本科目收方余额反映现有固定资产数。
  (二十一)库存材料
  本科目核算剧场器材、物料、配件及劳保用品等增减数。收方记材料入库数,付方记材料发出数。收方余额表示库存材料实有数。
  (二十二)库存现金
  本科目核算剧场现金收付业务。收方记现金收入数;付方记现金付出数。收方余额表示库存现金实有数。
  (二十三)银行存款
  本科目核算银行结算户存款收付业务。收方记上级拨款和存入银行现金、支票或转帐收入数;付方记提取现金或转帐付出数,收方余额表示在银行的结存数。
  (二十四)库存国库券
  本科目核算剧场库存国库券的增减数。收方记购买国库券数;付方记国家偿还国库券时的冲销数。收方余额表示国家尚未偿还的国库券库存数。
  第十八条 根据编制预决算和反映、分析收入的需要,设置收入明细科目如下:

---------------------------------------
|科 目 编 号 |           |                |
|--------|  科 目 名 称  |     内 容 说 明    |
|一级|二级|三级|           |                |
|--|--|--|-----------|----------------|
|1 |  |  |业务收入       |                |
|  |1 |  | 演出分成收入    |核算剧场的戏剧票款分成收入。  |
|  |2 |  | 放映分成收入    |核算剧场的电影票款分成收入。  |
|  |3 |  | 场租收入      |核算本剧场租给外单位的租金收入。|
|  |4 |  | 幻灯广告收入    |核算代客户放映的幻灯广告收入。 |
|  |5 |  | 其他业务收入    |核算以上科目不包括的业务收入。如|
|  |  |  |           |外宾票手续费等。        |
|2 |  |  |其他收入       |                |
|  |1 |  | 多种经营收入    |                |
|  |  |1 |  招待所收入    |核算附设招待所上交的净收入。  |
|  |  |2 |  小卖部收入    |核算附设小卖部上交的净收入。  |
|  |  |3 |  录相录音收入   |核算录相录音上交的净收入。   |
|  |  |4 |  音乐茶座及舞会收入|核算由开设音乐茶座及舞会的净收入|
|  |  |  |           |。               |
|  |  |5 |  租花收入     |核算出租花的收入。       |
|  |  |6 |  其    他   |核算以上各项未包括的多种经营的收|
|  |  |  |           |入。              |
|  |2 |  | 利息收入      |核算银行付给的存款利息收入。  |
|  |3 |  | 杂项收入      |核算处理废旧物资收入、材料盘盈收|
|  |  |  |           |入、电器租赁收入等。      |
|3 |  |  |专项拨款       |                |
|  |1 |  | 大型修缮拨款    |核算剧场在一万元以上的房屋、设备|
|  |  |  |           |修缮拨款。           |
|  |2 |  | 大型设备拨款    |核算剧场单价在五千元以上的基本建|
|  |  |  |           |设限额以下的设备添置、更新拨款。|
|4 |  |  |专用基金       |                |
|  |1 |  | 修购基金      |核算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职工房|
|  |  |  |           |租收入。            |
|  |2 |  | 事业发展基金    |核算上级拨入、其他调入和按规定比|
|  |  |  |           |例提取的用于改善剧场条件的事业发|
|  |  |  |           |展基金。            |
|  |3 |  | 职工福利基金    |核算按规定比例提取的用于兴办和改|
|  |  |  |           |善集体福利设施的福利基金。   |
|  |4 |  | 职工奖励基金    |核算按规定比例提取的职工奖励基金|
|  |  |  |           |。               |
|  |5 |  | 其他专用基金    |核算按规定应提取的其他专用基金。|
|1 |  |  |业务支出       |                |
|  |1 |  | 工 资       |                |
|  |  |1 |  标准工资     |核算正式在编人员、未定级人员、待|
|  |  |  |           |分配人员、外出进修人员、试用人员|
|  |  |  |           |的标准工资,学徒工生活费。   |
|  |  |2 |  保留工资     |核算正式在编人员的保留工资。  |
|  |2 |  |  补助工资     |                |
|  |  |1 |  临时工工资    |核算经劳动部门批准的临时工、合同|
|  |  |  |           |工的工资。           |
|  |  |2 |  粮、煤价补贴   |核算按规定标准发给职工的粮食补贴|
|  |  |  |           |、高寒地区职工的煤价补贴。   |
|  |  |3 |  副食品补贴    |核算按规定标准发给职工的副食品价|
|  |  |  |           |格补贴。            |
|  |  |4 |  取暖补贴     |核算按规定标准发给职工的冬季取暖|
|  |  |  |           |补贴。             |
|  |  |5 |  交通补贴     |核算按规定标准发给职工的上、下班|
|  |  |  |           |交通补贴和自行车修理补助。   |
|  |  |6 |  伙食补贴     |核算小单位伙食补贴、回族等工作人|
|  |  |  |           |员伙食补贴、调往高工资地区学习人|
|  |  |  |           |员工资差额补贴等。       |
|  |  |7 |  奖  金     |核算无收支结余的剧场,经批准直接|
|  |  |  |           |工业务费中支付的奖金。     |
|  |  |8 |  各项津贴     |核算按规定标准发给职工的专业津贴|
|  |  |  |           |、职务补贴、岗位补贴等。    |
|  |  |9 |  其  他     |以上科目未包括的补助工资。   |
|  |3 |  | 职工福利费     |                |
|  |  |1 |  福利费      |核算按标准提取的福利费。    |
|  |  |2 |  医药费      |核算按标准提取的医药费。    |
|  |  |3 |  工会经费     |核算按规定拨交的工会经费。   |
|  |  |4 |  独生子女补助费  |核算按规定发给独生子女的保健费。|
|  |  |5 |  探亲路费     |核算职工探亲按规定报销的探亲路费|
|  |  |  |           |。               |
|  |  |6 |  长休待遇     |核算病假在六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生|
|  |  |  |           |活费、经批准长期供养人员的生活费|
|  |  |  |           |、病残人员生活费。       |
|  |  |7 | 丧葬抚恤费     |核算按规定标准发给职工死亡的丧葬|
|  |  |  |           |费和一次性抚恤费。       |
|  |  |8 | 遗属补助      |核算按规定标准发给死亡职工遗属的|
|  |  |  |           |生活补助费。          |
|  |  |9 | 其  他      |核算按规定可以开支的其他福利性费|
|  |4 |  |离休退休人员费用   |用。              |
|  |  |1 | 离休金       |核算离休人员的离休金。     |
|  |  |2 | 离休人员其他费用  |核算按规定发给离休人员的其他费 |
|  |  |  |           |用。              |
|  |  |3 | 退休金       |核算退休人员的退休金。     |
|  |  |4 | 退休人员其他费用  |核算按规定发给退休人员的其他费用|
|  |5 |  |公务费        |。               |
|  |  |1 | 办公费       |核算办公文具用品、纸张、表册、文|
|  |  |  |           |体活动费、公用报刊、杂志、学习资|
|  |  |  |           |料、开水用煤等。        |
|  |  |2 | 邮电费       |核算安装电话和电话月租、电报、长|
|  |  |  |           |途电话、邮资、汇费等。     |
|  |  |3 | 办公取暖费     |核算办公取暖用的燃料、炉具等费用|
|  |  |  |           |。               |
|  |  |4 | 其  他      |核算以上科目未包括的公务费。  |
|  |6 |  |设备购置费      |主要核算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各种设备|
|  |  |  |           |。               |
|  |  |1 | 专业设备费     |本科目核算在“业务支出”中开支的|
|  |  |  |           |设备费或本期按规定应提取的修购基|
|  |  |  |           |金。              |
|  |  |2 | 一般设备费     |本科目核算一般设备费。     |
|  |7 |  | 修缮费       |                |
|  |  |1 | 维修费       |本科目核算从“业务支出”中支出的|
|  |  |  |           |自有房屋及建筑物的维修费,或本期|
|  |  |  |           |按规定应提取的修购基金。    |
|  |  |2 | 零星修建      |核算不属修购基金开支范围的一般零|
|  |  |  |           |星修缮和单项工程造价在基建规定限|
|  |  |  |           |额以下的零星土建费用。     |
|  |  |3 | 公房租金      |核算租用公房及建筑物的租赁费。 |
|  |8 |  | 业务费       |                |
|  |  |1 | 物料消耗      |核算剧场在经营过程中所消耗的放映|
|  |  |  |           |器材、配件、零星电器材料、卫生消|
|  |  |  |           |毒用品、用具及低值易耗品等支出。|
|  |  |2 |  水电费      |核算剧场在经营过程中耗用的水、电|
|  |  |  |           |费。              |
|  |  |  |           | 按照规定向剧团收回的水、电费冲|
|  |  |  |           |减本科目。           |
|  |  |3 |  宣传费      |核算广告、影片介绍、唱片、宣传橱|
|  |  |  |           |窗、画廊、广告牌、霓虹灯、幻灯制|
|  |  |  |           |作、颜料纸张等宣传性支出。   |
|  |  |4 |  旅运费      |核算因公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伙|
|  |  |  |           |食补助费、调动工作及随行家属旅费|
|  |  |  |           |、毕业生调遣费、经批准到外地就医|
|  |  |  |           |车船费及由剧场负担的200公里以|
|  |  |  |           |内的剧团的旅运费和其他业务性差旅|
|  |  |  |           |、运输费用           |
|  |  |5 |  票本费      |核算印制剧场的戏剧、电影票券及座|
|  |  |  |           |位表等费费。          |
|  |  |6 |  车船消耗费    |核算车辆、船只牌照费、验车费、养|
|  |  |  |           |路费、油料以及各种车辆、船只的一|
|  |  |  |           |般修理费。           |
|  |  |7 |  劳动保护费    |核算按规定发给职工的各种劳保用品|
|  |  |  |           |等费用。            |
|  |  |8 |  夜餐及超场费   |核算按规定发放的夜餐费、超场补贴|
|  |  |  |           |等。              |
|  |  |9 |  职工教育费    |核算培训职工的学习费用。    |
|  |  |10|  消防安全警卫费  |核算消防设备、财产保险费及经济民|
|  |  |  |           |警服装、枪支、弹药等费用。   |
|  |  |11|  税  金     |核算在业务费中缴纳的营业税等税金|
|  |  |  |           |支出。             |
|  |  |12|  其  他     |核算以上科目不包括的业务开支。 |
|2 |  |  |其他支出       |                |
|  |  |1 |  损失费      |核算经批准核销的材料盘亏、呆帐损|
|  |  |  |           |失和因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等。|
|  |  |2 |  绿化费      |指环境绿化、盆花、施肥、药物、树|
|  |  |  |           |苗、泥沙等费用。        |
|  |  |3 |  其  他     |保险费契约合同签证费、公证费、咨|
|  |  |  |           |询费等。            |
|3 |  |  |专项拨款支出     |                |
|  |1 |  |   大型修缮费   |核算专项拨入的大型修缮费的支出。|
|  |2 |  |   大型设备费   |核算专项拨入的大型设备费的支出。|
|4 |  |  |专用基金支出     |                |
|  |1 |  |   专用设备购置费 |核算由专用基金支付的设备费。  |
|  |2 |  |   专用维修费   |核算由专用基金支付的维修费用。 |
|  |3 |  |   福利基金支出  |核算由专用基金支付的职工困难补 |
|  |  |  |           |助、职工医药费、子女统筹医疗补 |
|  |  |  |           |助和集体福利等。        |
|  |4 |  |   奖励基金支出  |核算由专用基金支付的各种职工奖金|
|  |  |  |           |。               |
|  |5 |  |   其他基金支出  |核算经批准核销的其他基金支出。如|
|  |  |  |           |罚金、滞纳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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