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触网投入运行后陆续建立起台帐和技术履历。
第7条 每个接触网工区要有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接触网工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接触网工区值班日志”,每天18点前向电力调度报告当日工作情况和次日工作计划,及时传达和执行电力调度的命令。
第8条 接触网工区应备有下列技术资料:
一、全段的供电分段图和管内的供电分段模拟图。
二、管内的接触网平面布置图、装配图、安装曲线、接触线磨耗换算表。
三、跨越接触网的架空电线路有关记录(如跨越档距内的导线高度、截面、材质、支柱距线路中心的距离等)。
四、隔离开关、避雷器、吸流变压器、绝缘器等设备的出厂说明书。
五、有关的隐蔽工程记录。
六、设备和工具的试验记录。
七、有关设备大修竣工报告。
八、第26条规定的设备小修记录。
九、管内的设备台帐和技术履历。
十、有关的轨道电路资料。
第9条 为保证电气化区段的可靠供电,不应由馈电线、区间接触网引接非牵引负荷;必须由车站接触网引接非牵引负荷时要经铁路局批准;有关部门对非牵引负荷供用电设备要认真维护保养,确保接触网的安全供电。
第10条 由于接触线高度变化而降低带电通过超限货物列车高度时,须经铁道部审批。属于下列情况者,须经铁路局审批:
一、拆除或长期停用接触网时。
二、变更接触线、承力索、供电线的材质和截面时。
三、变更接触网的悬挂形式和绝缘水平时。
四、变更接触网分段和开关的操作方式时。
五、在一个供电臂上停用两台及以上吸流变压器或一台超过一个月时。
第11条 吸流变压器的吸上线连接处,设备维修分工规定如下:
吸上线与抗流变压器相连时,钢轨绝缘处,轨道电路用的抗流变压器的连接钣属电务段,连接钣上的螺丝和吸上线属供电段。
当吸上线与钢轨相连时,吸上线及其与钢轨连接的附件属供电段,供电段在作业中,必要时工务部门要派人配合。
巡视检查
第12条 为了贯彻“修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定期巡视接触网设备的技术状态和检查机车的取流情况。
第13条 接触网设备的巡视工作,由工长或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接触网工进行。
步行巡视:昼间巡视每月不少于2次,主要是巡视有无侵入限界,障碍受电弓运行,各种线索和零件烧损、折断,补偿器的动作情况和下部地线的连接状态以及有无塌方落石、山洪水害、爆破作业等损伤接触网、危及供电和行车安全等现象。夜间巡视每季不少于1次,主要是观察有无过热变色和闪络放电等现象。
乘车巡视:每季不少于1次,主要是观察接触悬挂及其支撑装置和定位器的状态。
领工员每半年对管内设备至少步行和乘车巡视各1次。
供电段长每季对管内的关键设备至少步行巡视1次。
在遇有大雨、大风、大雪、大雾等恶劣气候时,要适当增加巡视次数。
在巡视检查中,对危及安全的缺陷要及时处理。每次巡视检查和缺陷处理的主要情况,都要及时认真填写“接触网巡视和取流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