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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铁路运输调度工作规则[失效]

  3、直通旅客快车、管内旅客快车;
  4、直通旅客列车、管内旅客列车(包括市郊旅客列车);
  5、混合列车(包括货物列车中编挂乘坐旅客车辆10辆经上);
  6、军用列车;
  7、快运货物列车;
  8、直达货物列车、直通货物列车;
  9、区段货物列车;
  10、快运零担列车、摘挂列车、沿零摘挂列车;
  11、超限货物列车;
  12、区段小运转列车、枢纽小运转列车;
  13、路用列车;
  14、重型轨道车。
  单机应根据指定用途确定其等级,救援列车、专用和特殊指定的列车,按指定的条件运行。
  第92条 列车调度员进行列车运行调整时,一般可采取如下方法:
  1、充分利用线路允许速度,组织缩短列车区间运行时分;
  2、选择合理的会让站、越行站,在线路允许速度内加速放行列车;
  3、组织列车进行快速、平行作业,缩短列车在站作业时间;
  4、按《技规》规定,组织反方向行车及列车合并运行;
  5、变更机车给水站或组织列车通过给水站。
  第93条 为确保列车安全正点和良好地运行秩序,列车在始发站始发前,值乘司机、车长应主动与列车调度员取得联系,听取列车调度员对司机、车长的重点要求。
  第94条 列车运行图有固定接续的中转列车,临时发生早点或晚点时,在编组站、区段站可利用空闲运行线运行。
  第95条 列车调度员对下列列车的处理,应在列车发、到一小时前,向有关站、段和乘务员下达调度命令:
  1、利用空闲运行线运行;
  2、合并运行或列车保留及恢复运行;
  3、使用原车次在枢纽区内变更始发或到达的编组站;
  4、管内整列重车或整列空车变更到站。
  第96条 为确保实现列车工作计划,挖掘运输潜力,提高运输效率,要求:
  1、组织晚点旅客列车恢复正点或赶点;
  2、组织货物列车压缩区段旅行时分;
  3、组织各类货物列车在编组站、区段站快速中转,将中转时分压缩到图定同类列车最低标准的中转时分;
  4、在保证列车正点的前提下,利用列车运行图规定的停站时间,组织不摘车作业;
  5、按日(班)计划及技术作业过程的规定时间,当日十八时卸不空、装不完的车辆,组织在当日十八时卸空、装完,将无效车变有效车;
  6、按《技规》规定,组织货物列车超轴和组织单机挂车;
  7、组织机车紧交路。
  以上各款,铁路分局应按“挖潜提效逐日登记日报”(附表三)规定的项目,逐日、逐旬、逐月进行统计,于次月三日前用电话报铁路局;铁路局应按“挖潜提效完成情况月报”(附表四)规定的项目,逐月进行统计,于次月五日前向铁道部寄出。
  安全生产
  第97条 调度指挥,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各级调度人员应做到:
  1、值班中要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处理问题必须根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
  2、熟悉有关站、段及列车的技术设备、作业过程、各项技术作业标准及各站接发列车的有关规定,正确地指挥列车运行。
  3、遇有施工慢行、设备故障、区间装卸、天气不良等情况和对区间封锁、开通的处理。除列车调度员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外,值班主任应加强检查。
  4、及时预防事故,当得到现场关于列车、线路出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报告时,应及时指示有关人员立即停车,查明情况,妥善处理。
  5、双线反方向行车时,应向两端站确认区间空闲后,方可发布命令。
  6、超限货物车辆的运行,必须根据超限货物装运电报规定的运行条件,由列车调度员以调度命令下达有关站、段。
  第98条 各级领导对调度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学习有关规章、命令,加强基本功训练,制定调度工作安全措施。
  调度命令
  第99条 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三级调度在组织、指挥日常运输工作中,有权发布与运输有关的调度命令,下级调度和站、段以及行车有关人员必须坚决执行。
  调度命令的发布应按《技规》有关规定办理,并应做到:
  1、指挥列车运行的命令和口头指示,只能由列车调度员发布。
  旅客列车的加开、停运、折返、变更径路及车辆甩挂的命令,经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客运调度分别报告值班处长、值班科长、值班主任同意签字后,由客运调度员发布。
  2、调度命令发布前,应详尽了解现场情况,书写命令内容、受令单位,必须正确、完整、清晰,先拟后发,发布时要复诵核对。
  3、铁路分局列车调度员发布行车命令,要一事一令,不得填写其他内容。遇有不正确的文字不准涂改,应圈掉后重新书写。
  第100条 调度命令号码的编制应按不同工种分别规定,铁路分局各工种的调度命令按日循环,铁道部、铁路局各工种的调度命令按月循环。
  调度命令日期的划分,以零时为界。日循环及月循环命令号码的起讫时间,均以十八时区分。
  各级调度命令应妥善保管一年。
  调度工作分析
  第101条 调度工作分析,是通过日常运输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制定措施,不断提高调度工作质量,促进运输生产的有效方法。
  铁道部、铁路局和铁路分局的调度工作分析,应设专人负责,配备主任分析调度员、分析调度员、工程师(包括技术教育工程师)。上述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和实践经验。
  调度工作分析,可分为日常分析、定期分析和专题分析。
  1、日常分析:
  (1)装、卸车完成情况及夜间作业均衡完成情况;
  (2)各种数量、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3)运输方案执行情况;
  (4)旅客、货物列车出发、运行和贯性晚点列车原因;
  (5)分界站列车交接和排出空车的均衡完成情况;
  (6)运用车分布及车流状况;
  (7)直达列车、成组装车完成情况;
  (8)列车欠轴、超轴、机外停车、乘务员超劳情况;
  (9)调度工作安全情况。
  2、定期分析:根据日常运输工作完成情况,收集、积累有关资料,按时作出旬、月分析,并提出改进日常运输组织工作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采取技术组织措施。
  3、专题分析:分析人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善于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必要的专题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
  车站作业分析
  第102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站长(或主管副站长)主持召开班工作总结分析会。调度室主任、运转、货运、装卸主任、车站调度员、车站值班员、货运调度员、调车区长、技术室有关人员和其他必要人员参加,听取交班的值班站长和有关人员汇报一班工作情况,并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总结分析:
  1、安全生产情况:事故和事故苗子、违章违纪等不安全因素及责任者,防止事故人员及其主要经验;
  2、出发列车晚点原因及责任者;
  3、列车编组违反《技规》、《行规》和列车编组计划、调度命令的情况、原因、责任者;
  4、装卸车计划(包括直达、成组)未完成的原因及责任者;
  5、中、停时指标,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及责任者;
  6、列车编组晚点和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车列解体任务的原因及责任者;
  7、调车机故障或整备影响调车作业计划完成的情况;
  8、未完成规定的交班基础条件的原因及责任者;
  9、堵塞、满线、运输不畅通或其他主客观影响正常运输生产的情况、原因、后果及恢复正常的措施;
  10、完成任务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方法,未完成任务的原因、教训和改进意见。
  第103条 站长(或主管副站长)在交班会上,要通过班计划表和作业图表检查工作,对值班站长总结分析的有关内容给以指示,由技术室记录于交班记录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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