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体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优秀运动员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和《专职教练员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体育系统各级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包括业余体校教练员)。
  各级体委举办的正式比赛会上创造成绩的业余运动员,也可以参照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三条 对优秀运动员、教练员的奖励,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广大运动员、教练员发扬革命的英雄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为国争光,多做贡献。

优秀运动员奖励条件和奖励等级

  第四条 奖励条件:
  对优秀运动员的奖励,主要依据其比赛成绩,并结合以下条件全面考察:政治思想进步、体育道德作风好、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积极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
  第五条 优秀运动员奖励按运动比赛成绩分五等,各等奖金如下:

 等 级  运动比赛成绩   奖 金
 特等奖 世界纪录创造者 1000~3000元
     奥运会赛、世界
     锦标赛、世界杯
     赛冠军
 一等奖 奥运会赛、世界 500~1000元
     锦标赛、世界杯
     赛第二、三名
     奥运会田径赛、
     游泳赛第二至六
     名、当年运动比
     赛成绩世界前十
     名 奥运会足球
     赛、世界足球锦
     标赛第二至十二
     名
 二等奖 奥运会赛、世界 300~500元
     锦标赛第四至八
     名 世界杯赛获
     奖名次者 重大
     世界比赛冠军
     世界青年比赛冠
     军、纪录创造者
     亚洲锦标赛冠
     军、纪录创造者
 三等奖 重大世界比赛、 150~300元
     亚洲锦标赛、世
     界青年比赛第
     二、三名 全国
     纪录创造者
     全国冠军
 四等奖 在全国比赛中获 100~150元
     得录取名次的,
     按参加的队(人)
     数,6~12个队
     (人)的第二名,
     13~16个队(人)
     的第二、三名,
     17个队(人)以
     上或甲级联赛的
     前六名
     当年获得运动健
     将称号者
 五等奖 优秀运动员在全 60~100元
     年训练中较好地
     完成教练员布置
     的训练任务,并
     比上年训练成绩
     (纪录)有提高者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