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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锅炉检查总局发送《关于改善卧式火筒锅炉的运行及检修工作的通知》

劳动部锅炉检查总局发送《关于改善卧式
 火筒锅炉的运行及检修工作的通知》
 (57)中劳锅字第17号 1957年3月21日)


  卧式火筒锅炉约占我国目前锅炉总数的半数以上,由于它本身结构上的缺点及运行、检修工作的不善和错误,往往造成锅炉的损坏,缩短了锅炉的使用年限,甚至发生事故,因此改善卧式火筒锅炉的运行及检修工作在当前具有重大意义。兹将我局“关于改善卧式火筒锅炉的运行及检修工作的通知”寄给你们,请各有关部门及各企业参照执行。

附:    关于改善卧式火筒锅炉的运行及检修工作的通知

              (锅通字第2号)

  卧式火筒锅炉(兰开夏和康尼许式)约占全国目前锅炉总数的半数以上,这种锅炉构造上的缺点很多,加之企业的领导人员对锅炉的安全运行及检修不够重视,近年来,曾发生了很多事故,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本部将卧式火筒锅炉,在运行中发生的主要缺陷、缺陷产生的基本原因及预防方法通知如下,希各单位参照执行,以改善卧式火筒锅炉的运行及检修工作。
  一、前封头与炉壳或与炉胆相连接的弯边处,由于锅炉运行时炉胆不断地胀缩而发生疲劳,先形成细裂纹,再经炉水的浸蚀,逐渐向金属内部延伸、扩大,变成凹槽甚至裂穿。其原因为:
  1.平封头的呼吸地位不够;(注1)
  2.每节炉胆太长;(注2)
  3.在制造时,封头与炉胆用人工扳边,施工质量差,在冷加工后,又未经退火;
  4.封头或炉胆弯边的圆角内半径太小;(注3)
  5.锅炉底部两侧的座砖与锅壳的接触面太小;(注4)
  6.钢材的延伸率太小;
  7.锅炉用水缺乏管理,在封头与炉胆的弯曲部分积有很厚的水垢;
  8.装有支架的锅炉,在支架下部缺乏活动滚轴,或虽有滚轴,但被烟灰堵塞。
  各企业应仔细地检查锅炉,如发现上述缺陷,须设法改善。如已形成裂纹或凹槽,可按以下办法修理:
  1.凹槽或裂纹的深度不超过2mm时,用砂轮或采用其他方法磨平即可继续运行,但对损坏处每半年至少应检查一次。
  2.凹槽或裂纹的深度超过2mm,长度不超过弯边圆周长的25%时可用电焊修理作为临时措施,并须加强检查,如再发现新裂纹,必须挖补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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