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化工部关于化工行业干部管理的暂行办法

化工部关于化工行业干部管理的暂行办法
 (1986年1月22日)


  为适应化学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推进化工干部工作的行业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原则

  第一条 化工行业的干部管理要面向全国化工行业,加强对整个行业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努力做好统筹、协调、服务和监督工作。
  第二条 化工行业的干部管理,要同化学工业行业管理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相适应,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在化学工业部干部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下,按照化工行业的特点,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 任务和内容

  第三条 化工行业干部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加强各级化工管理部门和各地区、各化工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干部工作的联系,组织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掘和合理使用化工人才资源,推进全行业干部队伍、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四化”建设的进程,加快各级各类专业干部的培养,造就一支适应化工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专业干部队伍。
  第四条 根据行业管理职能要求,化工行业干部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一)进行人才需求预测,掌握化工干部队伍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及工作概况;
  (二)研究和制定化工人才发展规划和培养规划,协调和组织落实具体措施;
  (三)研究化工干部管理的具体方针、政策、制度、措施和方法;
  (四)管理和协助管理规定范围内的领导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和其他各类干部;
  (五)协调行业内外、部门内外、单位内外的各种干部业务关系;
  (六)组织培训各级各类化工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
  (七)组织协调化工人才合理流动;
  (八)开展化工干部管理咨询服务;
  (九)研究和探讨化工干部管理体制、制度和方法的改革;
  (十)检查、指导所属部门和单位的干部业务工作。

第三章 分工与协条

  第五条 化工干部的考核了解、选拔录用、任免调动、培养训练、升职晋级、奖励惩罚、工资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