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多地少、取土困难且地多良田地区修建高填路基、软土路基、大桥两端高路基时,应与修建旱桥或延长桥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尽量少占良田。为减少桥梁两端填土高度,尽量考虑采用低高度粱。
六、新建工程中,暂除机务、车辆段外,在同一地区的工务、电务、水电、建筑、装卸等基层段所,连同地区党政、公安等办公机构,统一修建办公楼和食堂、浴池等生活公共设施。同一地区的交通工具,实行统一管理。
严格掌握基层段所的建立,新线建设尽量延长管辖范围,减少新设段所;营业线改造、增加第二线工程,一般不得增设新段,仍由原有段所管理。
新建或改造旧线时,一个铁路局管内的机车架修、车辆段修的检修能力应统一考虑。凡总的检修能力够的,或可利用相邻铁路局架修富裕能力的,一般均暂不另建新段。
七、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施工方法,必须考虑我国铁路运输和建设的特点,积极推广采用经过审查鉴定、实践证明技术过关、质量过关的成熟项目,还要实事求是地根据技术经济效果决定取舍。
八、设计水位标高的确定,要因地制宜,一般情况下,新线可以按照现行规范规定;营业线改造,增加第二线工程,由于既有线经过多年运营实践,可按既有标高设计。新建铁路通过低洼地区、高产田地区、居民稠密地区,经过比选后可以采用较低的水位标高。改建铁路或增加第二线时,局部地段多次发生比较严重水害,应根据多年运营情况和线路、车站的具体情况,经过比选后可以采用较低的水位标高,充分利用既有建筑物,避免大拆大改。
波浪侵袭高度和0.5米的安全高度,可以根据山区和平原,地形和地貌,水文计算的精度等条件,合理地予以减低。
九、改建铁路或增建第二线,应尽量避免拆改原有建筑和设备,根据具体情况充分利用,拆改下来的旧有设备、材料物资实行回收,并冲减投资。
十、目前设计中采用的定员,仍是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期的标准。随着设备的不断更新、新技术的采用和生产力的发展,过去标准已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在新的定员标准未颁发前,今后设计,除工务实行机械化养路其定员按规定核减20%外,其余各工种应按原规定定员标准从严掌握,有所核减,并据以配备办公和生活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