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洗炉:机车锅炉在酸洗前必须彻底冲洗锅炉内软泥,以防止浪费酸液及降低除垢效果。
3、酸洗:酸洗过程包括进酸、浸泡和回酸三个程序。全部酸洗时间:前进、FD型机车为3.5小时以内;其他型机车在3小时以内。
(1)进酸:用耐酸泵或加压进酸。进酸管可放置在火箱顶板上,进酸是以酸液露出水表为止。进酸时间应控制在半小时内。
(2)浸泡:进酸完了为浸泡开始。浸泡时间根据水垢的成分与厚度来决定,一般情况掌握在2小时左右。在浸泡过程中要检验酸液浓度2~4次,两次间酸液浓度差小于0.2%时,浸泡即可终止。
(3)回酸:浸泡完了要立即回酸,回酸时间不应超过半小时。余酸需再次利用时,锅炉内最后一吨左右的酸液不要回入酸槽内。
4、中和及冲洗:回酸完了,打开火箱底圈的洗炉堵排放余酸,并用水冲洗脱落的水垢,立即关闭洗炉堵,迅速注入清水。
洗修机车在注水同时,向锅炉内投入碱剂(火碱10公斤或碳酸钠13公斤)及磷酸钠5~7公斤,水位要超过酸液浸泡的高度。测定锅炉水碱度不低于15毫克当量/升时,即为中和开始,中和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中和完了开始放水,当锅炉顶板露出水面后,即可冲洗锅炉。要注意彻底冲洗烟管、锅胴底部、火箱各板以及锅炉上半部未被浸泡中和处所,直到流出水色清净,锅炉内无脱落的水垢为止。
厂、架修机车进行酸洗除垢时,在回酸完了应彻底冲洗锅炉,中和程序在冲洗之后,中和时间不少于4小时。
5、效果检查:机车酸洗后应由化验主任或负责酸洗技术工作的化验人员会同锅炉工程师、验收员、司机长详细检查锅炉水垢状态及各部有无腐蚀情况,验收洗炉质量,并作详细记录。如发现有腐蚀或泄漏等情况,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对策。
第41条 锅炉酸洗工作由机务段长或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分别负责下列工作:
1、技术主任负责组织安排酸洗机车的具体计划。指定专人将酸洗批准书及酸洗记录附入机车锅炉履历簿内,并进行登记。
2、化验主任负责提出机车酸洗计划并报请审批;负责水垢成分的检验和酸洗用药品的质量检验;选定酸洗液的浓度、温度以及指导和监督酸洗全部作业过程的认真执行;负责审查各项技术资料的记录和及时填报;将酸洗批准书及酸洗记录及时送交技术主任,并在机车调出时将《机车锅炉酸洗登记卡》寄给机车调入段化验室。
3、检修主任负责指派专人认真执行酸洗作业过程,并加强酸洗设备的保养,确保酸洗质量、安全和酸洗工作的顺利进行。
4、运用主任负责按酸洗计划组织机车定时入库,严格掌握酸洗后的机车立即投入运用,并教育乘务员严格执行酸洗后的软水作业及注意事项。
5、设备主任负责有关设备的安装和维修。
6、材料主任负责酸洗用酸、缓蚀剂等用料的及时供应。
7、驻段机车验收人员应按本节各项规定监督机车酸洗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制止,并在正常报表上向部报告。
第42条 有流动酸洗设备的铁路局,其全局机车酸洗计划的安排,酸洗车的使用管理和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由各局明文规定。
第43条 固定锅炉的酸洗除垢,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七节 机车主要用料的质量检验
第44条 为了掌握用料的成分和性能,保证机车质量或产品质量,保证运输安全,化验室对机车主要用料必须进行质量检验和质量监督。
1、煤炭:根据燃料、热力部门的要求,化验室负责对到达或贮存的煤炭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验。其检验制度由各局、段具体规定。煤样由燃整车间负责采取。化验室应派人参加指导取样工作。
2、润滑油脂:对新进的润滑油脂,凡未附铁路局化验所的质量检验合格单的,均应由供应部门按规定方法采取样品,经化验室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发放使用。对混合车轴油和乳化汽缸油也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
3、合金:对新进的易熔塞合金及新、旧轴承合金,均应由供应部门或生产班组采样,送交化验室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其他用料:对电解液、电镀液、水处理用料、混煤、炉灰、烟碴、以及生产中需要检验质量的其他用料,其检验制度由各局、段具体规定。
5、化验室对各种检验样品的采样方法负责进行指导和经常性的检查。对各项用料是否遵守质量检验制度应予监督。
第45条 用料检验项目应根据产品规格标准、有关部文规定或检验目的确定。其检验方法应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进行。
第四章 配属内燃机车的机务段化验工作
第一节 燃料油、润滑油脂和其它用料的质量检验
第46条 为了保养好内燃机车,保证运输安全,对内燃机车用燃料、油脂和其它材料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检验制度。对新进料及新配制用料都要坚持“检验合格方准使用”的原则,切实把好质量关。其主要范围包括润滑油、润滑脂、液力传动油、再生油、冷却液、电解液、电镀液、合金、水处理药品等。其样品由供应部门或生产班组负责按规定方法采取,送交化验室检验。
第47条 对新进的燃料油及润滑油脂,化验室根据样品应在规定时间内迅速检验,向有关部门提出“化验结果通知单”,检验合格后方准入库和发放使用。其检验项目、质量指标和试验方法,按(83)铁机字414号部文的规定执行。
第48条 化验室应对贮存满半年的燃料油及润滑油脂的质量进行检验。其重点检验项目如表5。质量指标和试验方法同新油。
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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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柴| |车|压|调|双|齿|锂|
| \ 油 | | |液| | | |曲| |基|
| \ 脂 | |油|力| |缩|速|线| |、|
| 项 \ 名 |柴| |传|轴| | |齿|轮|钙|
| \ 称| |机|动| |机|器|轮| |基|
| 目 \ | | |油| | | |油| |、|
| \|油|油| |油|油|油| |脂|钠|
| | | | | | | | | |基|
| | | | | | | | | |脂|
|-------|-|-|-|-|-|-|-|-|-|
| 粘 度 | |○|○|○|○|○| | | |
|-------|-|-|-|-|-|-|-|-|-|
| 闪 点 | | | | | | | | | |
|-------|-|-|-|-|-|-|-|-|-|
| 水 分 |○|○| |○| | | | | |
|-------|-|-|-|-|-|-|-|-|-|
| 机械杂质 |○|○|○|○|○|○|○| | |
|-------|-|-|-|-|-|-|-|-|-|
| 酸值或碱值 | |○| | | | | | | |
|-------|-|-|-|-|-|-|-|-|-|
| 凝 点 |○| | | | | | | | |
|-------|-|-|-|-|-|-|-|-|-|
| 实际胶质 |○| | | | | | | | |
|-------|-|-|-|-|-|-|-|-|-|
| 十六烷值 |○| | | | | | | | |
|-------|-|-|-|-|-|-|-|-|-|
| 滴 点 | | | | | | | |○|○|
|-------|-|-|-|-|-|-|-|-|-|
| 针 入 点 | | | | | | | |○|○|
|-------|-|-|-|-|-|-|-|-|-|
| 游离酸或碱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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