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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失效]

  第47条 装设接地线应接触良好,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同杆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同时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在导线上装拆接地线时,应使用绝缘棒并戴绝缘手套。
  第48条 低压线路的停电作业,在工作地点验明无电后,将各相短路接地。
  第49条 停电线路与带电线路交叉跨越时,应挂接地线的地点如下:
  1.停电线路在带电线路上方交叉,不松动导线时,应在停电线路交叉档处挂一组。
  2.停电线路在带电线路下方交叉,松动导线时,应在停电线路的交叉档处挂一组。
  3.停电线路在带电线路的上方交叉,松动导线时,应在停电线路交叉档内两侧,各挂接地线一组。
  4.因停电线路撤换电杆或松动导线而停电的其它线路也应挂接地线。

第四节 设置标示牌及防护物

  第50条 标示牌分为“警告类”、“禁止类”、“准许类”、“提醒类”等。各种标示牌式样如附录七。严禁工作人员未经许可擅自移动或拆除临时遮栏和标示牌。
  第51条 各种标示牌悬挂场所如下:
  1.变、配电所和线路上停电作业,对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或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邻近带电作业,在室内高压设备的工作地点两旁间隔和对面间隔的遮栏上,在室外工作地点四周的围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在架空导线断线处,以及被试验的高压设备的遮栏或围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3.在工作地点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
  4.在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或梯子上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
  5.在可能攀登的带电设备的架构上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6.在开关柜内挂接地线后,应在开关柜的门上悬挂“已接地”的标示牌。

第四章 运行和维护

第一节 变配电所的值班工作

  第52条 配电值班员和值班负责人应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熟悉电气设备性能和供电系统情况,掌握操作技术,并有处理事故的能力。配电值班人员每班一般不少于两人。
  第53条 凡有高压设备的变配电所应具备以下安全用具:
  1.高压绝缘拉杆、绝缘夹钳;
  2.高压检电器和低压检电笔;
  3.绝缘手套、绝缘靴、鞋及绝缘台、垫;
  4.有足够数量的接地线;
  5.各种标示牌;
  6.各种登高作业的安全用具,如安全腰带、绝缘绳、安全帽等;
  7.有色护目眼镜。
  第54条 在变配电所进行停电检修或工程施工时,值班人员应负责完成有关安全措施,并向工作执行人指出停电范围和带电设备位置。
  第55条 高压配电室、电容器室、变压器室等和高压开关柜上的钥匙由值班员妥善保管,按班移交。如因工作需要借给工作执行人使用时,必须登记,当日交回。

第二节 巡视工作

  第56条 发、变、配电所的配电值班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单独巡视高压设备,清扫通道,但不得移开或进入常设遮栏内,如需进入时,应有人监护,并与高压带电体之间保持不小于表一规定的安全距离。
  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但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第57条 当所内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工作人员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如需进入上述范围或操作开关时,必须有绝缘通道(绝缘台)或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巡线人员如发现导线断线,应设置防护物,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防止行人接近断线地点8米以内,并迅速报告电力调度和有关领导,等候处理。
  第58条 巡视电线路时,可由有实际工作经验的电力工单独进行。对未经技术安全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单独巡线。
  昼间巡线可以登杆更换灯泡和插入式保险,拧紧最下部低压横担螺帽等,但与高压带电部分必须保持表二的安全距离,不得与低压导线接触。巡线时应始终认为线路上有电。
  夜间巡线和登杆更换灯泡、保险丝,必须两人进行。巡线时应沿着线路的外侧进行,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夜间禁止攀登灯塔(桥)进行作业。
  遇有雷雨、大风、冰雪、洪水及事故后的特殊巡视,应由两个人一同进行。

第三节 倒闸作业

  第59条 倒闸作业票应根据工作票或调度命令由操作人填写,由工长或监护人签发。每张倒闸作业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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