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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部中型氮肥厂合成氨成本核算规程(试行)

  3.新充填的全部或部分触媒,应重新鉴定,按计划使用期确定新的摊销额。计算公式如下:
  全部更换时:
            本期更换的触媒数量×单价
  每炉(塔)月摊销额=————————————
               计划使用月数
  部分更换时:
          (本期更换的触媒量×单价)+原摊销余额-报废部分金额每炉(塔)月摊销额=——————————————————————————
                    计划使用月数
  注:更换(报废)部分金额=原摊销余额×报废触媒占炉(塔)触媒%。
  4.废旧触媒进行筛选所发生的费用,列入媒介物的成本中。
  四、联产品及副产品成本的计算
  (一)联产品的计算
  1.氨联醇成本的计算。
  在氨生产的同时联产甲醇的,应以粗甲醇为联产品核算对象,并以储槽液面计算产量。
  在联产过程中,从造气至合成(不包括铜洗)所发生的材料消耗、工资、费用按合成氨产量(实物规格)和100%的粗甲醇产量以1∶1.2的比例进行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造气至合成(不包括铜洗)发生的材料(动力)总量
  ———————————————————————=氨联醇消耗定额
   (100%粗甲醇产量×1.2)+合成氨产量
  (氨联醇定额×合成氨产量)+铜洗的材料(动力)消耗量=合成氨耗用的材料(动力)。
  氨联醇所发生的全部工资和费用,均按1∶1.2比例分配,其计算公式同上。
  2.氨联碱的成本计算
  氨联碱尚无统一的成本计算方法,(正在调查研究拟定中)。有两点应当明确:①氨生产系统供出的二氧化碳按副产品从合成氨成本中扣除,进联碱成本;②供给联碱使用的氨按实际耗氨量分配。
  (二)副产品的计算
  1.副产品的品名和计量单位:

      副产品名称        计量单位
       硫代硫酸钠         公斤
       硫磺            公斤
       干冰            公斤
       液体CO2         公斤
       蒸汽             吨
       稀氨水            吨
   CO2,甲烷气及各种气体副产  千立方米

  2.副产品回收量计算。
  各种副产品都要计算回收数量。硫磺、干冰按实际入库量计算;液体和气体CO2 、蒸汽、稀氨水、甲烷气和各种气体产品按供应外厂的销售量和供给本厂其它产品的实际用量计算。本厂其它产品(包括尿素、碳铵、联碱)耗用的二氧化碳数量,没有仪表计量的,可暂按测定数据确定。合成氨自用量不做副产品回收计算。
           回收总量(入库或销售量)
  单位副产品回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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