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电子工业部关于推进电子工业
管理体制改革报告的通知
(1986年3月8日 (国发[1986]31号))
国务院原则同意电子工业部《关于推进电子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工业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一定要坚持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的原则,紧紧围绕增强企业活力这一中心环节进行。电子工业部关于电子工业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设想,符合《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精神,方向对头,方法、步骤和措施也是可行的。
电子工业部是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国电子行业的职能部门,国务院赋予其报告中提出的必要的权限和调节手段。电子工业部在直属企业下放后,要逐步面向全行业,认真搞好行业管理。各级电子工业管理部门也要转变职能,从企业的主管部门转变为政府管理本地区电子行业的职能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对电子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要给予支持和配合,并进行相应的配套改革,把这一工作切实抓好。
电子工业部关于推进电子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报告(摘要)
我部在深入学习《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制定了电子工业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一九八五年一月向国务院作了汇报。随后,我部又召开全国电子工业厅局长会议和部属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会议,对电子工业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作了部署。到目前为止,部属企业均已下放(个别企业除外),同时还下放了为企业服务的十个职工医院和三个技工学校。为了保证企业下放的顺利进行,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因下放受到影响,在反复征求地方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电子工业部部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办法,已开始进行。为了进一步推动电子工业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现将意见报告如下:
(一)
发展电子工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改革要服务于发展,发展要依靠改革,通过改革为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根据国家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部署和电子工业发展的要求,电子工业改革的目标和基本任务是:建立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电子工业经济管理体制,以利于电子行业的更快发展,适应新技术发展的要求,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证电子行业更好地为四化建设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总的设想是: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把生产经营权切实放给企业,增强企业的活力,使之真正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政企职责分开,下放企业,充分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加强横向联系,进行部际、部省对话与合作,发展联合,组织专业化生产,解决条条块块的分割封锁和企业“大而全”、“小而全”的问题;改革电子工业管理部门的职能,对企业从直接经营管理为主逐步转为宏观上的间接控制为主,面向全行业,搞好整个行业的统筹规划和管理。
1、简政放权,搞活企业。一九八四年,我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有利于把企业搞活的九条补充规定。一九八五年六月又下发了《关于搞活工业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发展跨行业、跨地区的经济联合等;减少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的市场调节的范围,从而进一步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今后,还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十条规定和增强大中型国营工业企业活力的十四条规定,并结合电子工业的实际情况,继续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采取措施,增强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的活力,切实把搞活企业作为整个改革的中心环节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