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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③能熟练地阅读外文专业书刊(对从事不同类型研究工作的人员,外文要求可有所不同)。
  三、副研究员
  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五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后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三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为副研究员:
  1.具有本学科较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解决科研工作中复杂又有较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技术问题;
  2.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研究方向,选定有较大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
  3.取得过具有较高实用价值或较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提出反映这些成果的具有较高研究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取得系统的又有较大学术或实践意义的科学积累,或发表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科学论文,或在上述之一成就中起关键作用;
  4.具有指导和组织课题组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
  5.具有指导和培养中级科技人员、研究生工作和学习的能力。
  四、研究员
  担任副研究员职务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聘任为研究员:
  1.能分析本学科国内外发展趋势,根据国家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学科研究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开创性的研究课题,或开拓一个新的研究领域;
  2.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的、关键的科学技术问题,并取得具有国际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成果;
  3.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
  4.培养出较高水平的硕士研究生和科技人员,具有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第七条 对在科学研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就的研究人员,在聘任各级研究职务时可不受第六条中规定的学历和资历的限制。

第三章 研究职务的职责

 第八条 研究实习员的职责
  在高、中级研究人员指导下,承担并按需要完成研究课题中的具体工作,对研究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负责写出研究、实验报告。
 第九条 助理研究员的职责
  制定研究方案,独立地进行研究工作,写出研究报告或科学论文,积极推广科学研究成果,定期报告本人的研究工作,指导初级科技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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