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看,对七城市实行计划单列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在新旧体制的交替中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正确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应当看到,在不改变行政体制的前提下,对少数大城市实行计划单列,是发挥城市的经济中心作用, 依托城市形成经济网络,向新的以间接管理为主和体制过渡的改革措施。同时, 这些城市也要努力避免形成新的块块,造成新的地区封锁;要逐步实现政企职责分开,大力发展横向经济联系。
为了继续落实和完善七城市的计划单列,提出如下建议:
一、计划单列还需要进一步全面落实
从目前情况看,国家计委和国务院各部门主管的一些主要计划指标已经单列了,但是与之配套的若干计划指标还没有完全单列。例如,生产计划单列了,能源分配等基本生产条件,有的城市还没有完全单列;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银行信贷计划单列了,建设银行总行对各市分行的各项具体计划还没有单列;外贸出口计划单列了,而各种配额和亏损指标还没有相应解决;经济计划单列了, 社会发展计划中
还有一些方面没有单列,等等。 此外,西安市的财政计划也没有列。
对此,我们建议国务院各部门、各计划单列城市所在省,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从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作用的要求出发,对七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计划、各种指标实行单列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提出进一步贯彻落实的措施。各市应主动地将完善计划单列的意见及时向所在省和国务院各主管部门报告。 凡
是尚未单列的, 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在一九八六年全面实行单列。在计划安排
上,要将七个城市计划直接纳入全国计划,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属于国家计委和国务院其他部委主管的计划,要先将这七个城市的计划指标单独安排,然后再加到其所在省的计划中去。
二、进一步落实单列城市应有的经济管理权限
对单列城市赋予相当于省级经济管理限,是这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与计划单列和其他各项改革相配套的必要措施。目前单列城市在计划管理方面已经享有了省级权限,但是其他方面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各市都还有一些未能完全落实。例如,有了一定的投资项目审批权,但有的市没有相应的建设用地审批权;有了医药生产计划安排权和医药新产品鉴定权,却没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制剂许可证核发权,等等。这样,经济管理权限与计划单列体制不完全配套,不利于发挥这些城市的经济中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