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五”期间民政工作要在改革的道路上继续前进。前两年重点是调整巩固,理顺关系,提高效益,加强基层建设,狠抓改革试点;后三年是完善、提高,适度发展,逐步推广试点经验,为“九五”期间民政工作全面向前推进打好基础。
“八五”期间要大力推进民政工作社会化、法制化,加速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工作重点是,加强基层政权管理职能的立法工作;贯彻执行村(居)委会组织法,抓好村(居)民委员会建设,整治软弱涣散村(居)委会。切实抓好救灾救济工作,适度扩大救灾保险试点;巩固提高农村基层社会保障网络,搞好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普及和发展城市社区服务,推动城市社会福利向社会化的方向迈进一步;在调整巩固的基础上,适度发展社会福利生产。推进拥军优属工作社会化,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认真抓好行政管理立法工作,搞好清理整顿社团和清理违法婚姻工作,加强基层民政组织,抓好基础建设。
一、基层政权和基层联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的基本任务
1.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认真总结贯彻《村委会组织法》试点经验,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指导各地制定贯彻“两法”实施细则。
2.搞好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树立不同地区的村民自治样板;与有关部门相配合,切实整治软弱涣散的村委会;研究制定村(居)民自治办法,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完善乡镇政府和城镇街道办事处的服务管理职能,研究拟定《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法》修订《城镇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继续推广向乡镇政府简政放权的经验。
4.指导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工作,组织先进乡镇、先进街道和先进村(居)委会的评比表彰活动。
二、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的基本任务
1.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贫困地区重点是搞好救灾、救济,大力加强扶贫工作,帮助群众摆脱贫困;中等地区重点是发展以敬老院、福利厂和互助储金会为主体的社会保障事业;富裕地区要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八五”末期建立农村基层社会保障网络乡(镇)达到1.6万个。
2.大力发展社区服务。通过制定和实施城市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协调管理机构;兴办以社区服务中心为骨干的各类福利服务设施;发展专职、兼职和志愿者三结合的服务队伍;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初步建立起城市社区服务系统。到一九九五年,全国城镇社区服务设施要达到11.5万个,平均每年递增7%。
3.适应社会对福利服务的要求,积极发展与当地经济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事业,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八五”期间要建设一批层次较高、功能比较齐全的社会化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全国各种福利院床位数要达到93.5万张。
福利事业单位要以提高效益、增强活力为核心,以实行等级管理制度为手段,增加服务为内容,提高服务质量,逐步改善设备陈旧、危房严重的状况。要积极探索创办收养与康复,家庭服务与社会服务、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社会福利新模式。“八五”末期,全国各种社会福利院床位利用率要达到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