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规划
((85)中色党字第078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所属各单位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做了大量的工作。据110个单位的不完全统计,到今年六月底,已为6896人平反了冤假错案,近来又为1109人复查修改了结论,为1305人补发了文革中被错扣的工资,给722人退还或退赔了文革中被查抄的物资,给21人退还了私人房屋,为1254位专业不对口的技术人员调整了工作,解决了1574位同志的两地分居问题,一大批优秀知识分子入了党。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知识分子的工资待遇普遍有了提高,住房得到优先解决,生活条件有了改善。各单位普遍重视了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一大批优秀知识分子走上各级领导岗位。由于各级组织对知识分子逐渐做到政治上热情关心、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优先照顾,广大知识分子心情舒畅、精神振奋,积极为四化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可喜的成绩。
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按照中央提出的要在党的十三大召开以前,基本上完成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据110个单位的不完全统计,到今年六月底,还有33人要求给予平反;352人要求修改过去的结论;有40人尚未补发文革中被错扣的工资;有119人的查抄物资尚未被退还;28人的私人房屋未退回本人。根据中办发〔1984〕32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总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规划和要求:
一、认真学习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党的知识分子工作的指示,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对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重大意义的认识,继续肃清“左”的影响,坚决克服和纠正不认真执行知识分子政策、不尊重知识分子、不尊重人才的错误思想。各地区公司和直属企事业单位要在认真摸清本单位存在问题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总公司拟在一九八六年二季度前召开会议,检查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各单位务必于1986年四月份前把本单位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书面报告总公司人事部。
二、善始善终地抓好平反冤假错案的遗留问题。
1.一九八六年一季度前,各直属单位要把过去遗留下来的冤假错案再认真复查一遍,彻底平反,不留尾巴;认真清理档案(包括保卫档案),对应剔出、销毁、退还本人的材料,抓紧办理;株连家属子女的,要予以纠正。
2.对因业余时间兼职、提供技术服务或技术咨询取酬而被作为经济犯罪处理或立案审查的案件,不论本人是否提出申请或申诉,各单位都要主动复查,按《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三条的精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