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九八六年棉花定购计划仍为八千五百万担。 这个定购量, 目前仍是购大于销,国家库存棉花将要继续增加,但考虑到棉花生产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和今后一段时间国内外市场可能出现的变化,避免生产大上大下,定购数量不作变动,国家分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定购数也不作调整。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种麦以前把定购任务落实到棉花生产者,按国家定购任务安排生产,不要搞定购以外的种植。
(二)调整北方棉的加价比例。近几年北方棉花生产发展很快,单位面积产量已接近或超过南方。为了引导棉农按国家计划生产,从一九八六年新棉上市起,北方棉区加价比例由“倒三七”改为“倒四六”,即40%按统购价,60%按超购加价。南方棉区继续实行“正四六”比例不变,即60%按统购价,40%按超购加价。
(三)北方棉改为“倒四六”比例加价,国家减少加价款支出约二亿六千多万元。建议这笔钱财政不要收回 ,一半用于调减棉花供应价格 ,鼓励纺织企业多生产一些棉纱棉布;一半用于棉花经营部门代国家储备棉的保管费用(原规定由省、自治区财政负担的保管费用, 继续由地方财政负担)。 这两笔款项的具体使用和分配办法,由财政部、纺织部、商业部和国家物价局具体商定。
(四)对工业用棉实行有计划的选购。为了有利于在宏观上控制棉花播种面积和收购数量,纺织企业用棉应纳入收购调拨计划。从一九八五年新棉上市起,纱厂需要的棉花,要按计划向棉花经营部门选购。计划外超产棉纱所需棉花,可到流向合理的棉产区棉花经营部门选购。工业部门不要直接向棉花生产者购进棉花。
棉花经营部门定购的棉花,当年收支平衡有余的部分转为国家储备,储备计划由有关部门及时下达到储备单位。
三、 积极扩大棉花、棉布的利用和销售
解决棉花产大于销的矛盾,除了适当调整生产外,最重要的是要开拓棉花利用的新途径,从扩大销售上找出路。
(一)增加国内纺织工业的用棉量。这是扩大棉花销路的主要途径。纺织工业部门在安排明年生产任务时,要尽量创造条件,挖掘潜力,多安排一些适销对路的棉纱、纯棉布和纯棉针织品的生产。要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要,重点发展一定数量的装饰布、家具布和适于做服装的新的棉布品种。纯棉纺织品生产的技术改造,应作为整个纺织行业技术改造的一个重点抓紧抓好;需要引进的先进技术、设备和必需的外汇、人民币资金,有关部门要优先予以安排。
为了鼓励纺织企业多生产国内市场和出口需要的棉纺织品,增强纺织行业进行技术改造的能力,建议调低中粗支棉纱和纯棉印染布的产品税。纯棉织品的销售价格,需要在品种之间作些调整,扩大质量差价,实行优质优价,低质低价,引导企业开发新品种,多提供消费者欢迎的产品。关于纯棉纺织品税率和质量差价的具体调整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物价局商有关部门尽快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