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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城建总局关于颁发《市政工程机械设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1.机械完好率。
  2.机械利用率。
  3.机械效率(主要机械年产量、年台班)。
  4.机械化程度(综合和分工种)。
  5.装备生产率(企业装备净值和完成年工作量的比值)。
  6.红旗设备率。
  上述指标,反映了机械设备在整个经济活动中发挥作用的程度。各级市政工程管理机构的计划、生产、财务和机械设备管理部门要互相配合,分工管理,认真考核。负责机械设备的管理部门要突出抓好机械完好率、红旗设备率,为充分发挥机械效能创造必要的前堤。

三、使用

  (十五)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防止重用轻管或只用不管。大、中型机械设备要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设备不宜定人的,实行机组(班组)负责制。主要机械设备的机长要由公司(处、厂)任免,不能轻易调动。
  (十六)机长、机组长要由责任心强,有管理能力,技术水平较高的同志担任,并做到:
  1.积极组织本机组人员开展红旗设备竞赛,合理使用机械设备,充分发挥机械设备效能,努力完成各项定额指标。
  2.认真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
  3.努力钻研技术,并指导全机组人员的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4.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证机械设备的附属装置、随机工具经常整洁、完好、齐全。
  5.负责及时准确地填写机械设备履历书和有关的统计报表。
  (十七)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做到:
  1.积极参加红旗设备竞赛,努力达到红旗设备标准。
  2.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准确及时地填写运转记录。
  3.严格遵守机械设备保养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机械正常运转、确保安全生产。对违反操作规程的错误指挥,有权拒绝,并应及时报有关人员研究处理。
  (十八)新工人(或新调换工种的工人)须经技术培训,懂得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掌握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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