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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委关于划清政策界限保证科技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

国家科委关于划清政策界限保证科技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的通知
 (一九八五年七月十一日)


  在中央改革精神指引下,特别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全国科技战线出现了改革的新形势。在新形势下,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当中既有缺乏经验的问题,也有立法不完备的问题,同时也出现了新的不正之风。我们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坚持改革方向,划清政策界限,反对新的不正之风,推动科技体制改革顺利向前发展。
 一、 划清科研单位执行国务院批准的(84)国科发管字262号文件和(84)国科发管字386号文件,以及国务院发布的技术转让条例等进行改革试点而应当享受的晋级、奖励、浮动工资等,同突击提干、滥发奖金、乱提工资的界限。要坚决执行中央的改革决定,继续贯彻经国务院批准颁布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财政部今年四月十七日发出的文件规定(上述三个文件均属这个文件指出的“国务院批准和国家已有规定者”范围之内),深入搞好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二、 划清对有贡献的科技人员实行奖励、对有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实行重奖,同巧立名目、 乱发奖金的界限。 要认真贯彻按劳分配、 多劳多得的原则, 坚决克服“平均主义”。
 三、 划清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犯本单位技术与经济权益的前提下,从事适当的兼职和业余智力劳动所得的合理报酬, 同那些置本职工作于不顾而去谋取私利的界限。要允许科技人员从事正当的兼职和业余智力劳动,充分发挥现有科技人员的潜力。
 四、 划清科技人员经本单位同意留职停薪或受聘到企业和农村搞技术开发、技术承包而获得合理报酬,同不辞而别、不择手段捞外快的界限。要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从事有利于科技同经济结合、为经济服务的行动。
 五、 划清边远地区、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用比较优惠的工作、生活待遇到科技人员相对集中而任务不饱满的单位公开招聘科技人员,同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挖人墙角、使科技人员朝不合理的方向流动的界限。要允许科技人员合理流动,逐步改变目前科技人员分布很不合理的状况。
 六、 划清科研单位、科技人员开拓技术市场、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贸易活动,同党政机关、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以权谋私的界限。要多方开拓技术市场,促进技术成果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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