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部关于加强商业技术引进工作的通知
(1985年6月13日)
((85)商科字第22号)
在中央“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指导下,近两年来,商业系统的技术引进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但是,由于商业技术引进起步较晚,缺乏经验,当前还存在不少问题。为了交流,总结经验,把商业技术引进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我部一九八五年五月五日至十日在广东惠阳地区召开了沿海开放城市商业技术引进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技术引进工作的政策、重点、方向和今后采取的措施。现结合这次会议精神,就加强商业技术引进工作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引进工作的认识,在广度和深度上把商业技术引进工作继续推向前进。
商业系统行业众多,基础薄弱,技术比较落后,应该通过技术引进,直接采用最新的技术,这样既可赢得时间,又可节约技术开发的资金,使我们能在比较高的起点上实现商业现代化。
在广度上,各地应扩大技术引进的领域,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引进,不要集中在一般生产设备和少数国家上。要重视引进商业流通领域中的技术。
在深度上,除注意引进高技术产品的生产技术外,还要逐步扩大引进软件和制造技术的比例。商业系统约有六百个机械制造厂,通过引进制造技术,使产品升级换代,发展新的品种,以满足商业现代化的需要。对商机、粮机生产,我们要向机械部门、军工部门和电子、仪表工业部门开放,以促进商机、粮机的品种和技术水平的发展,逐步提高自己的设计制造能力,更好地为商业现代化服务。
二、技术引进工作要一手抓引进,一手抓消化吸收。
我们引进技术的主要目的是发展我们自己的技术,培养我们自己的人才。必须坚持一手抓引进,一手抓消化吸收的工作。
消化吸收要分层次进行,我部主要组织全国性重点项目和一些高技术项目的消化吸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组织一些小的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能力,承担一些仿制任务。
消化吸收要采取招标的办法,根据速度快、质高、低价的原则,择优安排。对于一些成套设备的消化吸收,可以搞全国性的,甚至跨行业的松散的联合体共同攻关。
对消化、吸收、创新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奖励。
三、要把增加创汇能力作为引进技术的重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