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国家对现有集体卫生机构的经费补助办法,要按完成医疗预防保健任务的情况进行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卫生机构的建设和人员培训。乡卫生院要建立预防保健组,或配备专职的防疫保健人员,负责卫生防疫和妇幼保健工作,其经费开支,从防疫和妇幼保健经费中拨给。
四、支持个体开业行医。积极组织和支持经过考核、合乎条件的闲散医务人员(包括民族医、草药医和对医药确有一技之长的人员)和离休退休退职医务人员个体开业行医,坐堂看病, 办医院,办接生站,开展特别护理,以及检验、放射和卫生保健咨询等服务工作。个人开业行医的,经过批准可以附设药柜。全民所有制医务人员离休退休后开业,仍享受离休退休金待遇;集体所有制人员退休后开业,退休金发给的办法,可由各地区根据情况自行确定。
五、关于在职人员应聘和业余服务问题。鼓励在职医务人员应聘到附近农村、街道卫生院、门诊部、卫生学校兼职、任教、当技术顾问;允许医生、护士、助产士等在完成定额工作量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看病、接生、护理病人或从事其它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对不同性质的卫生机构可采取不同的办法,可以由本单位统一组织,也可以自己安排。业余服务的收入归个人,使用公家设备的实行收入分成。
六、关于农村村一级卫生机构的设置问题。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群众的意愿,实行多种形式办医,做到有医有药,能防能治,能进行计划生育宣传和技术指导。在医疗制度上,可以实行看病收费,也可以实行合作医疗或其它的办法。村卫生机构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办,也可以承包给乡村医生和卫生员集体办;可以扶持乡医生或卫生员自己办,也可以由卫生院下村设点;可以办卫生所,办联合诊所,也可以个人开业。不论哪种形式,卫生行政部门都要加强领导和管理,要保证农村预防保健任务的落实。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开展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工作任务时,村要给予适当的劳务补贴。在比较贫困的地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的收入较低。当地政府要给予一定的扶持和补助。
七、继续搞好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改革。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民正在逐步富裕起来,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建设已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八亿农民对防病治病的要求也高了,但大批农民进入城市看病也是不可能的。因此,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和提高现有的农村卫生机构,同时要开辟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办医疗机构的途径。要把县和乡镇的医疗卫生机构办好,支持集体、个体办医疗卫生事业,方便群众就医;在富裕地区,提倡地方和群众集资开办医院,开办中医、西医学校,定向招生,为农村培养人才;鼓励城市医院、医药院校等下去设点,办“联合体”,支援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