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
的报告的通知
(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国务院原则同意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情况贯彻执行。
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
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进一步开创卫生工作新局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卫生事业, 我部起草了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并经今年一月份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讨论,进一步做了修改,现报告如下。
建国三十五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我国卫生事业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到一九八三年底,全国卫生机构已发展到十九万六千个,医院病床二百一十一万张,专业卫生人员四百零九万人。医疗、卫生防疫、妇幼保健、教育、科研和药检机构,基本建立起来,形成了一个遍布城乡的医疗卫生网。各种疾病的发病率有了大幅度下降,人民的健康水平普遍有了提高。
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卫生事业发展缓慢,与我国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医疗需要不相适应。到一九八三年底。我国医院病床平均每千人口只有二点零七张, 医生(医师和医士)平均每千人口只有一点三三人。每年都有很多需要住院的病人住不进医院。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一是卫生事业经费和投资严重不足,加之六十年代以来,三次大幅度降低收费标准,致使医疗收费标准过低,医疗机构亏损严重;二是在政策上限制过严,管得过死,吃“大锅饭”的问题也很严重,没有把各方面办医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为了加快卫生事业的发展,我们认为,中央和地方应逐步增加卫生经费和投资; 同时,必须进行改革,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集资,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把卫生工作搞活。卫生工作改革的目的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改善服务态度,提搞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防病治病,便民利民。医院的改革要坚持正确的治疗原则,注意合理用药和合理检查,避免浪费,不能单纯考虑经济问题。为了推动卫生工作改革全面开展,我们认为在政策上应明确以下几点:
一、关于发展全民所有制卫生机构的方针问题。发展全民所有制的卫生机构,要实行中央办、地方办和部门办同时并举的方针。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地方卫生事业的建设主要依靠地方投资,各级政府要积极发展和建设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鼓励工交企业和其他部门建立卫生机构,并向社会开放,卫生部门在技术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援。企业和其他部门也可与卫生部门联合办卫生机构,实行互惠互利。
卫生机构的建设,要实行大、中、小型相结合,以中、小型为主,要同城镇建设和城市小区建设同步进行,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要注意加强专科重点建设和疗养院、康复机构的建设。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逐步用现代化技术装备各级卫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