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6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26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七号)
一、中国专利局决定采用国际专利分类法(第四版)对发明和实用新型进行分类。
二、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
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现将外观设计分类表的大类和小类表公布如下:
外观设计分类表
01类 食品
01-01烘制食品、饼干、面制点心、通心粉及其他谷类食品、糖果类、巧克力、冰冻食品
01-02 水果和蔬菜
01-03奶酪、黄油和黄油代用品、其他奶制品
01-04鲜肉(包括猪肉制品)鱼
01-99 其他杂项
02类服装和服饰用品
02-01内衣、女内衣、妇女紧身胸衣、乳罩睡衣
02-02 服装
02-03 帽子
02-04 鞋、短袜和长筒靴袜
02-05 领带、围巾、头巾和手帕
02-06手套
02-07 零星服饰和服装附件
02-99 其他杂项
03类旅行用品、箱子、阳伞和其他类未列入的个人用品
03-01 大衣箱、手提箱、公文包、手提包、钥匙袋、专用箱、钱包及类似物品
03-02 空白
03-03雨伞、阳伞、遮阳蓬、手杖
03-04 扇子
03-99其他杂项
04类 刷子类
04-01 清洁刷和扫帚
04-02 梳妆用刷、衣服刷、鞋刷
04-03 工业用刷
04-04 油漆刷、烹饪用刷
04-99 其他杂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