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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工程设计改革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设计改革的方向,是走企业化、社会化的道路。改革的目的是调动广大设计人员的积极性,做出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具有现代化水平的设计,为了加快设计改革的步伐,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 国营、集体和个体设计并存,开展竞争
  为了适应今后建设事业蓬勃发展的需要,我国的工程设计队伍,应以国营设计单位为主体,允许集体设计单位和个体设计并存。
  国营设计单位是我国工程设计的骨干力量,国家重要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建设项目的设计,要靠他们来承担,重大的设计技术开发工作,也要靠他们来完成,各部门、各地区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大力支持国营设计单位的发展,特别是要抓紧解决设计单位技术装备落后、技术力量后继乏人等问题,要通过改革,把国营设计单位搞活、搞好,使这支队伍不断发展,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在设计工作中进一步发挥骨干作用。
  集体设计单位和个体设计,是我国工程设计的一支辅助力量。今后城乡民用建筑和城镇工业企业建设任务日益繁重,不适当发展集体和个体设计,就很难适应新的建设局面。对于集体设计单位和个体设计,要给予支持,引导和加强管理制定有关资格审查、税收和质量监督等各项制度,通过试点逐步推广,有些集体设计单位和个体设计,还可以和国营设计单位进行合作,分担设计任务,国营设计单位的人员,如有申请到集体设计单位或从事个体设计的,除支援边远地区经过批准可以停薪留职外,其余的均应先办理离职手续。
  要积极推行设计招标投标承包制,打破地区、部门的界限逐步改变用行政手段
下达设计任务的办法,鼓励竞争。今后的工程建设都要积极创造条件,由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或者委托工程承包公司进行设计招标,凡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国营、集体设计单位和个体设计,都可以投标,招标部门不得有亲有疏,通过平等竞争,推动设计单位改进管理,采用先进技术,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
 二、 促进设计技术进步,积极推行同国外合作设计
  大力促进技术进步,是设计工作的一条重要指导思想,今后老厂改造、改建、扩建和新建的项目,都要结合国情,在设计中积极采用经济发达国家七十年代或八十年代初已经普及的技术,特别是关键性的工艺技术和节能技术,必须达到这个要求。
  许多科研成果需要通过设计才能转化为生产力。在国内,要努力促进科研、学校、生产和设计单位合作,共同开发新技术。对于工程建设方面需要解决的重要技术课题,主管部门应统一组织科研、设计大专院校、生产和设备制造等单位,联合攻关,通过工业试验取得工程应用的条件和设计数据,并落实新材料的生产和新设备的制造,使新开发的技术成果及时用于设计。要十分注意解决工业试验这个薄弱环节,主管部门要把它列入计划,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保证。
  凡国内尚未掌握而工程建设又急需的先进技术,应采取与国外合作设计,购买专利和软件,派人出国实习、考察等办法吸取国外的先进技术。合作设计是一个重要的形式,今后,国外企业承担国内建设项目的设计,必须有我国的设计单位参加,设计单位要努力掌握和消化国外先进技术,并有所创新。 国内不能提供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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