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9 卫生器具安装的定量要求见表42。
11.1.10 计点单位;按系统内卫生器具个数的一个为一点。
11.1.11 检查数量:抽查20%,但不少于5个。
表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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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质量要求及│
号│ 检查内容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
│ 单独器具 │ 10 │拉线、吊线
1│坐标 成排器具 │ 5 │尺量
─┼────────┼─────┼─────
│ 单独器具 │±10 │拉线、吊线
2│标高 成排器具 │±5 │尺量
─┼────────┼─────┼─────
│器具垂直度(水门│ │吊线尺量
3│) │ 3 │
─┼────────┼─────┼─────
│器具垂直度(高水│ │″
4│箱) │ 5 │
─┼────────┼─────┼─────
│消火栓(箱) │ 5 │
│阀门距箱的侧、后│ │
5│面阀门、箱距地面│ ±10 │尺 量
─┴────────┴─────┴─────
11.2 散热器安装
11.2.1散热片不得有裂纹和砂眼等现象,其对口应光洁平整,内丝应完整,并应将其内部污物清除干净。
11.2.2 散热器组对应正直,不得弯曲。蒸气供暖者,对口衬垫应用石棉纸垫,可浸清漆或樟丹,衬垫厚度不超过1.5毫米(圆翼型垫厚不超过3毫米),热水供暖者,对口衬垫可用石棉纸或耐热橡胶垫。衬垫外径均不得突出对口表面。
11.2.3 散热器钩子栽墙深度不得小于120毫米,散热器挂好后必须保持平稳牢固,受力均匀。散热器支、托架数量见下表:
──┬────────┬──────────┬──────────────┬─
散热│ │ │ │钢
器类│ 60型 │ M132型 │ 柱 型 │串
型 │ │ │ │片
│ │ │ │园
│ │ │ │翼
│ │ │ │型
──┼─┬──┬─┬─┼──┬───┬───┼──┬───┬───┬───┼─
片数│1 │2-4 │5 │6 │3-12│13-15 │16-20 │3-9 │10-12 │13-15 │16-20 │每
──┼─┼──┼─┼─┼──┼───┼───┼──┼───┼───┼───┤根
上钩│ │ │ │ │ │ │ │ │ │ │ │应
数量│1 │2 │2 │2 │ 1 │ 2 │ 2 │ 1 │ 2 │ 2 │ 2 │用
──┼─┼──┼─┼─┼──┼───┼───┼──┼───┼───┼───┤2
下钩│ │ │ │ │ │ │ │ │ │ │ │个
数量│2 │ 2 │2 │3 │2 │ 2 │ 3 │ 2 │ 2 │ 3 │ 4 │托
──┼─┼──┼─┼─┼──┼───┼───┼──┼───┼───┼───┤钩
钩子│ │ │ │ │ │ │ │ │ │ │ │
总数│3 │ 4 │4 │5 │3 │ 4 │ 5 │ 3 │ 4 │ 5│ 6 │
──┴─┴──┴─┴─┴──┴───┴───┴──┴───┴───┴───┴─
</font>
注:安装带脚的柱型散热器;所需带脚片,14片以下为2片,1524~片为3片。
11.2.4 挂装散热器距地面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无规定时,一般不得低于150毫米。
11.2.5 散热器安装应正直平稳,垂直度不得超过3毫米。钢串片散热器最上一组要平正,上下组要平行,允许偏差3毫米。
11.2.6 散热器中心距墙间距:翼形的115毫米;柱型及M132型的115毫米;钢串片的平放95毫米,竖放60毫米。允许偏差6毫米。
11.2.7 柱型散热器,20片以上者须加外拉条。带脚安装的:14片以下的两片,15-24片的三片,25片以上的四片。
11.2.8 散热器组在安装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单组水压试验,试验压力数据按下表规定:
<font size=+1>
──────┬────────┬────────┬───┬─────────
散势器 │60型M132 │ │ │
型号 │150型、园 │ 扁管型 │板 式│ 吊片
│翼型、柱型 │ │ │
──────┼────────┼────────┼───┼─────────
工作压力千克│≤2.5 >2.│≤2.5 >2.│ │
力/平方厘米│5 │5 │ │≤2.5 >2.5
──────┼────────┼────────┼───┼─────────
试验压力千克│ │ │ │
力/平方厘米│ 4 6 │ 6 8 │7.5│4 14
──────┼────────┴────────┴───┴─────────
要求 │ 试验时间2~3分钟不渗不漏为合格
──────┴───────────────────────────────
11.2.9 散热器安装的定量要求见表43。
11.2.10 计点单位:按系统内供暖设备的组(个)数以一组(个)为一点。
11.2.11 检查数量:抽查20%,但不应少于5组(个)。
11.3 阀门安装
11.3.1 各种阀门的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规定的要求,若设计无规定时,应装在便于修理和开关的地方,暗装的阀门,其阀门盖应露出墙外。
表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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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质量要求及 │
号│ 检查内容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
│散 │散热器中心与墙面的距离 │ 6 │拉线、吊
1│热 │距窗口中心线 │ 20 │线尺量
│器 │散热器中心线垂直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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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铸铁│ │ 2~4片 │ 4 │
│散热器│60型 │ 5~6片 │ 6 │
2│正面全├─────┼───────┼──────┤
│长内的│ │ 2米以内 │ 3 │
│弯曲 │园翼型 │ 3~4米以内│ 4 │拉线、吊
│ ├─────┼───────┼──────┤线尺量
│ │M132型│ │ │
│ │M150 │ 3~14片 │ 4 │
│ ├─────┼───────┼──────┤
│ │ │ │ │
│ │柱型 │15~24片 │ 6 │
─┴───┴─────┴───────┴──────┴────
</font>
11.3.2 安装在地沟内、墙角和顶棚等处的阀门,全部开启后手轮平面及侧面距建筑物应不小于100毫米。
11.3.3 阀门安装应平整、手轮不得向下安装,开闭转动灵活,不得漏水漏气。
11.3.4 安全阀安装应正直,安好后须按设计要求定压,若设计无规定时,工作压力在1.0千克力/平方厘米以内时,可安装一个安全阀,其安全系数为0.2千克力/平方厘米;工作压力在1.0千克力/平方厘米以上时,应安装两个安全阀,其安全系数分别为0.2千克力/平方厘米、0.5千克力/平方厘米。动作灵活可靠,不得漏水漏气。
11.3.5 减压阀安装应水平,组装后应用托架固定,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11.3.6 锅炉排污阀不得用球阀代替。
11.3.7 计点单位:以一只阀门为一点。
11.3.8 检查数量:全部。
11.4 仪表及附件安装
11.4.1 压力表温度表安装位置、高度及表的大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压力表考克应灵活适用、不得漏水漏气。
11.4.2 水位表安装:玻璃管必须透明清楚,考克应灵活,输水应畅通,结合必须严密,不得漏气漏水。
11.4.3 旋翼式水表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水表连接处必须牢固,不得有漏水现象。
11.4.4 除污器、集汽罐及泄力安装应正直牢固,不得漏水漏气。
11.4.5 高压疏水器安装与蒸汽管道连接处应加涨力圈,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不得大于10毫米。
11.4.6 计点单位:以一件为一点。
11.4.7 检查数量:压力表应全部检查,其余抽查40%。
11.5 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
11.5.1 供暖锅炉
11.5.1.1 锅炉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时,后端与墙之间距应考虑操作除灰;并排的锅炉前脸须一致,偏差不得超过10毫米。
11.5.1.2 炉门、灰门、煤斗闸板、烟风挡板必须安装平整,开关灵活,关闭严密。
11.5.1.3 铸铁片式锅炉组对要平整,闭烟槽应严密,炉片间距均匀;对口连接所用垫片应符合对口内径,不得露出径外;用硬铁箍连接者,每个口吃力应均匀。
11.5.1.4 锅炉的机械燃烧和上煤装置必须运转正常,翻转自如,不得有异常声响。
11.5.1.5 锅炉装好后,需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如无设计规定时,钢制锅炉以工作压力的1.5倍试压,但不得小于工作压力加2千克力/平方厘米;铸铁锅炉以4.5千克力/平方厘米进行压力试验。水压试验以15分钟不渗不漏不降压为合格。
11.5.1.6 锅炉安装完毕,冷态运转试压合格后,必须试火烘炉,快装炉应不少于24小时,砖砌体3~7天,连续运转8小时,各部运转正常,不渗不漏为合格。
11.5.2 链条炉排组装
11.5.2.1 炉排片组装应松紧适当,每排串好后左右两边应各有间隙约5毫米。
11.5.2.2 炉条与护铁之间应有适当间隙,以不互相摩擦、漏煤为宜。
11.5.2.3 轴应平直,纵向弯曲不大于长度的1/1000。
11.5.2.4 前后轴应平行,间距误差不大于3毫米。
11.5.2.5 两轴对角线误差不大于5毫米。
11.5.2.6 老鹰铁安装应稳固,相互间隙3~4毫米,与护铁之间为5~10毫米。
11.5.2.7 炉排组装完毕与传动装置连接时,传动轴与链转动中应无杂音,炉排不跑偏、凸起、卡住,炉排翻转自如为合格。
11.5.3 往复炉排组装
11.5.3.1 炉排支架安装前应与图纸校对尺寸,如有变形应矫正。
11.5.3.2 板状炉排和有缝、无缝炉排必须按炉排装配图所示位置安装。每排炉排装完后应留出5~10毫米的缝隙以备膨胀。各层炉排之间不应互相摩擦,其间隙不超过5毫米。
11.5.3.3 往复炉排组装后必须进行冷态试运转。运转中要求机械装置运转正常,炉排之间、炉排与炉铁之间不得互相磨擦,下煤要均匀,不跑偏,不堆积为合格。
11.5.4 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定量要求见表44。
11.5.5 计点单位:以一台为一点(包括仪表、附属性、阀门等)。
11.5.6 检查数量:全部。
11.6 水泵、风机安装
表44
<font size=+1>
─┬────────────┬─────┬─────
编│ │质量要求 │
号│ 检查内容 │及允许偏差│检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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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坐标 │ 5 │查测量记录
─┼────────────┼─────┤或拉线用尺
2│ 标高 │ ±5 │量
─┼───┬────────┼─────┼─────
│ │卧式锅炉体中心线│ 3 │
3│中心线├────────┼─────┤线用尺量
│垂直度│立式、铸铁片锅炉│ │
│ │ 体全高 │ 4 │
─┼───┴────────┼─────┼─────
│两台以上并排安装,前脸一│ │
4│ 致 │ 10 │″
─┴────────────┴─────┴─────
</font>
11.6.1 出厂合格的水泵、风机不准任意拆卸,安装位置应按设计要求。
11.6.2 水泵、风机安装前应先进行空截试运行1-2分钟,检查试运情况是否正常,旋转方向和出口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11.6.3 水泵、风机的地脚螺栓必须栽牢,螺栓吃力应均匀。
11.6.4 靠背轮必须平行,两轮间应有2-5毫米的间隙,两轴中心线必须平直。
11.6.5 水泵盘根及压兰应平正,松紧适当,只允许有滴状泄漏。
11.6.6 水泵、风机安装后必须试运行,运行中应无较大振动,声音应正常,不泄漏,并连续运行。轴承升温最高不得超过60℃。
11.6.7 注水器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中心距地面一般为1000-1200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