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批转《关于召开对外开放沿海港口
城市搞活房地产业座谈会情况的报告》
(1984年8月1日 [84]城住字430号)
同意城市住宅局《关于召开对外开放沿海港口城市搞活房地产业座谈会情况的报告》,印发各地参照执行。
开展房地产经营,搞活房地产业,是对我国现行住房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解决城镇人民住房问题的有力措施。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在目前城市经济改革中,注意抓好这项工作,不断创造新的经验。
城市住宅局《关于召开对外开放沿海港口城市搞活房地产业
座谈会情况的报告》
遵照国务院总理在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城市住宅建设,要进一步推行商品化试点,开展房地产经营业务的精神,经部领导同意,我局于5月31日至6月7日召开了“对外开放沿海港口城市搞活房地产业座谈会”。会前,我们和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等14个城市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开发公司的负责人一起,先到深圳经济特区学习了3天,尔后集中到佛山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听取建筑业发展纲要汇报时的讲话),听取了广州、佛山、江门等市经验介绍,座谈讨论了如何搞活房地产业的问题。参加会议的还有厦门、珠海、汕头等经济特区和广东省其他城市的房地产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城乡建设》、《中国房地产》杂志和《羊城晚报》社的同志,共60人。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
深圳和广东一些城市搞活房地产业的主要经验是:
1.广开门路,筹集资金。
在深圳经济特区开发建设中,房地产业是一个先行行业,也是一个非常活跃的行业。深圳特区房地产公司、城市建设住宅开发公司和蛇口工业区房地产公司,用“外引”、“内联”和向银行贷款办法筹集资金,用招标发包办法组织设计施工力量开发建设,仅仅3年多的时间就完成土地开发(七通一平)26.14平方公里,建成住宅、商场、写字楼、酒楼、宾馆等340多万平方米,一个高楼林业、经济繁荣的现代化城市已矗立在祖国的南疆,既为外商创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又为国家提供积累,赚了大钱。以经营对外房地产业务为主的深圳市房地产公司,已和外商签订合同36项,投资总额58.8亿港元,计划建造楼宇268万平方米。目前已拿到手的外资为9.7亿港元(占全市已引进外资的40%),建成的楼宇为26万平方米,今年还可竣工25万平方米。3年多来,该公司已上缴利税达2.2亿港元,预计到明年共可上缴利税5亿港元。
广州、佛山、江门、开平等市县,房地产业也初步打开局面。广州市引进外资,房地产管理局是第一家。目前已建成3个住宅区和部分商场,建筑面积共15.4万平方米。我方提供土地,港商提供资金,楼宇建成后按合同分成。港商分得的住宅,按我方条件在港出售(主要是在穗的侨眷住用);商业楼租金收入按四、六分成,20年后产权归我方所有。3个住宅区,我出售部分,已得款650万元,施工队伍还盈利300万元。开平县房管局利用银行贷款和开展“联营”,整治河滩荒地,经营商品住宅,同时生产建筑材料,组织建筑队伍打入经济特区,三年时间固定资产增至2000多万元,并用获得的利润790万元建“爱民楼”,分配给1450家无房户和缺房户。现在佛山市区和开平县城人均居住面积已分别达到7.7平方米和7.3平方米。这些地方的经验说明,在不增加国家财政支出的情况下,只要放手开展房地产经营,下大力量搞活房地产业,完全能够“聚财”和“生财”,加快城市建设和解决人民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