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发展多渠道流通
随着农业布局的合理调整,专业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商品生产的不断发展,商品交换的日益扩大,农村商品流通单靠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是难以承担的。要发展国营、集体、个体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实行多渠道流通。要鼓励农民进入流通领域,吸引农民从事商品交换。对农民的经商活动,不能采取限制的办法,要因势利导,使之成为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的一支重要补充力量。
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承担着国家计划产品的购销任务。对于国家下达的购销计划,各地要保证完成。完成国家规定的计划交售任务和履行合同后的产品,生产单位和农民可以自行处理,自由购销。国营商业和销合作社要通过自己的购销业务,调节供求关系,协调各种商业的经营活动。国营商业企业、供销合作社,乡镇集体商业企业、农(牧、渔、林)工商联合企业以及个体商业,要在国家法令、政策允许范围内,在同等条件下竞争,不受部门分工,行政区划、经营层次的限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干预。
整个农村商品流通的网点布局,要结合小城镇建设,通盘规划 ,合理设置 ,协调发展。要适当放宽政策,允许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经营商业、修理业、服务业和饮食业,方便群众生活。对那些商业网点少的边远地区和山区,更要鼓励个体商贩和农民积极运销农副土特产品和日用工业品。
二、 调整农副产品购销政策
继续减少统购、派购品种。将商业部系统现行管理的一、二类农副产品由二十一种减为十二种。统购品种仍为粮食(只管稻谷、小麦、玉米)、油脂油料(只管花生、菜籽、棉籽)和棉花(只管等内棉、棉短绒)三种。派购由十八种减为九种,即生猪、黄红麻、苎麻、茶叶(只管边销茶)、 牛皮(只管国家屠宰部分)、
绵羊毛、毛竹、篙竹、蔬菜(只管大中城市和主要工矿区)。将山羊皮、绵羊皮、羊绒、牛肉、羊肉、鲜蛋、苹果、柑桔、桐油等九个品种放开,自由购销。
放宽中药材和森产品的管理政策。现行管理的中药材派购品种由三十种减为二十四种,分两种类型进行管理,一是属于野生、名贵品种,如麝香、甘草、杜仲、厚朴待四种,为了保护资源、由药材部门全额收购;二是属于产地集中,调剂面大的品种,如黄连、当归、川芎、生地、白术、白芍、茯苓、麦冬、黄芪、贝母、银花、菊花、牛膝、元胡、桔梗、连翘、芋肉、三七、人参(包括野山参)、牛黄等二十种,实行计划收购,完成计划后多渠道经营。其他药材全部放开,自由购销。对林产品中的小材小料和竹木制品,全部放开,多渠道经营。同时,开放一部分木材市场,组织农民调剂余缺。
现在,淡水鱼已全部放开,实行多渠道经营 ,价格稳中有降 。现行派购的八种海水鱼,也要逐步放开。国营水产部门可在主要港口和水产品集散地建立贸易货栈或水产市场产销直接见面,自由购销,并进行吞吐调剂,平抑鱼价。对京、津、沪三大市和军特需、出口用鱼,国营水产部门可用鱼需物资与渔民协商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