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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农牧渔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商业部、
 农牧渔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国发[1984]96号 一九八四年七月十九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体改委、商业部、农牧渔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近几年来,农村商品流通体制进行了一些改革,并已收到一定成效。但从总体看,目前我国农村商业体制与商品生产迅速发展的形势还很不适应,必须进行根本性的改革。要在前一段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认真探索搞活流通的新途径,新形式。在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下 ,要积极发展多渠道
经营 ,鼓励农民进入流通领域。供销合作社要在农民入股、经营服务范围、劳动
分配制度等方面大胆突破,把供销社办成充满活力的集体所有制商业 ,在加快发
展农村经济 、沟通城乡物资交流中起更大作用。
  农村商品流通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一手抓生产,一手抓流通。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对过去规定的政策、制度、按照这个文件的精神和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积极支持农村商品流通体制改革。各地有关部门也要认真清理过去的规章制度,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并根据放宽政策、搞活经济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
                流通工作的报告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经济由自给半自给生产向较大规模商品生产转化 。为了适应这一新的形势 ,农村商品流通体制陆续进行了一些改革,如调整了农副产品收购政策,减少统购、派购品种;实行多渠道流通,发展集体、个人商业,打破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独家经营;发展多形式、多层次的联营,改善国家同农民的经济关系;恢复供销合作社集体商业性质,加强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等等。这些初步改革,已收到一定成效,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由于习惯势力和老的框框束缚,许多实质性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农村商品流通体制必须进行深入改革,对关键问题要大胆突破,尽快改变流通与生产不适应的状况。要从过去那种“少”字出发、“统”字当头、管得过死的框框里解放出来,迅速转变为从“ 多 ”字出发、“放”字入手,把农村商品流通搞活。根据赵紫阳总理在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改革流通体制的要求,现将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若干意见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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