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每辆客车1.33~1.50人配备,双班运行的,增加1倍。
5.2.4 调度员
按驻站客车配备,30辆及30辆以下为2.00~3.00人,每增加30辆增配1人。
5.2.5 保修人员
按保修作业工作量计算,每一保修车位配备2.00~4.00人,如双班作业时,可适当增加人数(计算方法参见附录D)。
5.2.6 管理人员(包括站领导、股室负责人、业务、财务、统计、公安、稽查、安检、政工人员等)和后勤人员按上述人员总数的20%~22%配备。
6. 数字依据
6.1 本标准中核定站级条件的有关数据,依照核定年的前一年度实绩日均数字,应经统计部门认可。
6.2 凡统计部门未统计的数字,以业务部门的统计数为依据。
7. 站级审批
7.1 一级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提出核定意见,报交通部审批;二、三、四级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定、审批,其中二级站报部备案。
7.2 各级车站级别每三年核定一次。
附 录 A 设计年度旅客日发送折算量计算方法(补充件)
设计年度的旅客日发送折算量可通过下式求得:
F设=F统(1+D)↑T
式中:F设 ———设计年度旅客日发送折算量;
F统 ———统计年度旅客日发送折算量;
D ———客运量预计递增幅度;
T ———统计年度至设计年度的年数。
附 录 B 车站各部位面积计算方法(补充件)
B.1 站房
B1.1 候车室面积=1.20(平方米/人)×旅客最高聚集人数
B1.2售票厅面积=20.00(平方米/窗口)×售票窗口数
售票窗口数=旅客最高聚集人数÷每个窗口每小时可售票数
一般情况下, 售票员每小时可发售120张车票, 即每10分钟可售20张车票,10分钟可认为是旅客正常排队时间。 排队购票时, 旅客平均活动面积为1.00平方米/人。
假设每人购买1张车票,10分钟内,窗口前排队旅客则有20人左右,因此,售票窗口前就要留够20.00平方米,即:
售票窗口前面积=1.00(平方米/人)×20人=20.00平方米
B1.3行包托运处面积=托运厅面积+库房面积+行包受理作业面积
其中:托运厅面积=20.00(平方米/托运单元)×托运单元数
库房面积=0.30(平方米/件)×旅客日发送折算量×(0.10件/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