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文化站的专职人员编制无着落,待遇低,队伍很不稳定。现在文化站的专职人员,除极少数是国家或大集体编制外,绝大多数都是拿生活补贴的人员。而许多文化站的专职人员是从优秀民办教师中挑选来的,他们大都有一定组织能力和文化艺术专业知识,工作任务繁重,参加文化站工作多年,成绩显著。但是,他们现在的收入每月只有三十元左右,又没有什么福利待遇,特别是许多民办教师已经转正,对他们的思想情绪影响很大。有的要求调离,有的已辞职他就。如浙江省肖山县六十四个文化站的专职人员,在近三年中调离的有三十九人,占60.9%,而其中二十七人到了其他岗位后就转为全民所有制工作人员。这种情况,各地都有。有些全国、全省文化站先进工作者,由于上述原因,也要求调离改行了,使工作受到很大损失。
三、经费短少。许多文化站的经费不仅数量少,而且来源不明确,不落实,工作难以开展。有的文化站连工作人员的工资也不能保证。为了完成中央和国务院提出的关于建设和发展文化站的任务,充分发挥文化站在满足广大农民对文化生活的迫切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的作用,对文化站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必须认真解决。我们的意见如下:
一、明确文化站的性质、任务和隶属关系,切实加强对文化站的领导。文化站是乡(镇)政府领导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业务上接受上级文化部门的指导。办好文化站是乡(镇)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要切实解决文化站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领导。县、区领导要重视文化站的建设和发展,要采取切实措施,使文化站做到四落实:工作任务落实,人员落实,房屋落实,经费落实。
文化站的任务是: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向广大群众进行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宣传教育,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活跃群众的文化生活;辅导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协助行政部门对农村群众文化事业、民间艺人和文化个体户等进行管理。
已经成立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地方,原公社文化站要转为乡(民族乡、镇)文化站,归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在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尚未成立的公社,对文化站应进一步加强领导,努力把文化站继续办好。
各级政府文化部门要把巩固和发展文化站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积极落实“六五”期间发展文化站的要求,并制订好文化站的“七五”规划。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图书馆要大力加强对文化站的辅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