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交通部汽车运价规则[失效]

  包用单位取消包车,未造成车辆空驶者,用车前一天按每车座一角,用车当天按每车座三角收取包车取消费;从外站或从车站调至包车地点,因取消包车造成的往返空驶,除收包车取消费外,还应按实际行驶里程、额定座位和旅客运输基本运价的50%计算,核收包车空驶损失费。
 第四十六条 包车停歇延滞和供车延误费
  因包用单位责任使车辆停歇付给承运方延滞费和因承运方责任未如期供车付给包用单位的供车延误费,均按客车核定载客量、计时包车车座小时运价的50%和停歇、延误时间计算。停歇、延误 时间的计算方法除小型客车由各省、市、自治
区自行规定外,均同货车。
 第四十七条 旅客运输杂费
  1.补票费
  旅客无票乘车主动补票者除收始发站起至到达站的票价外,加收手续费一角,凡属无票或持无效客票乘车者还应课以票面金额50-100%的罚款。
  2.退票费
  旅客在当次班车开车前半小时办理退票,核收退票手续费一角;在开车后两小时以内退票,核收退票费三角。票面不足退票费金额和开车两小时后均不退票。
  3.行李包裹变更手续费和保管费
  行李包裹在起运前取消或变更托运地点时,每票每次核收手续费一角;因特殊原因要求中途站停运时,核收手续费每票三角,退还未运区段运费。行李包裹到达后应自通知到达收件人的第三日起计算,每日每件收取保管费一角。
  4.小件物品寄存费
  凭有效客票或当天到达客票寄存的小件物品,每日每件收费一角。

行李包裹运价

 第四十八条 行李、包裹运价分类
  普通行李、包裹:是指每公斤体积不超过四立方分米,但每件重量不超过三十公斤的行李、包裹。
  轻浮行李、包裹:是指每公斤体积超过四立方分米但每件体积不超过一百二十立方分米的行李包裹。
 计件行李、包裹 :是指按规定以物品件数为单位托运的行李、包裹,如:未拆
散的自行车,残废人的座车,未拆散的缝纫机等。计件行李包裹种类和每件折算重量除我部有统一规定者外,各省、市、自治区交通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拟定计件行李、包裹品名和换算重量表。
 第四十九条 行李、包裹运价的计算
  1.行李包裹计费重量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