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青海省现在没有高等师范学校,可以由该省教育厅与甘肃省教育厅联系;委托甘肃省综合大学或高等师范学校代作青海省的汉语方言调查。
(七)各地综合大学已开「汉语方言学」课程的,高等师范学校现有教师能够指导有关方言调查的科学研究小组的,即可在1956年开始进行调查工作。
(八)各地综合大学如目前不能开「汉语方言学」课程,可以先成立有关方言调查的科学研究小组,指定教师指导工作。各综合大学和高等师范学校的教师如果还不能担任指导工作,教育部与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共同举办的「普通话语音研究班」可给予帮助。「普通话语音研究班」第一期将于1956年7月结业,各省所派学员即可回省工作。这些学员可以帮助担任方言调查工作的教师进行短期学习,使他们能自行指导有关方言调查的科学研究小组;如个别学校实在缺乏人力,也可直接由研究班结业学员暂时担任指导工作。各校也可自派教师参加「普通话语音研究班」第二期(1956年9月开学,学习半年)学习,等他们结业后,在1957年春季成立有关方言调查的科学研究小组,然后进行调查工作。
(九)调查所得材料,必须结合实际,应用于本地各级学校的普通话教学,并且要把方音和北京语音的对应规律及学习方法编写成书(如「某地入学习普通话手册」之类。这类调查报告手册,最好以第一项所说的调查点为单位)。这一项编写工作也由各地综合大学、高等师范学校负责。没有综合大学、高等师范学校的省份,全部地区或大部地区的调查工作既已委托邻省代办,所得该部分的材料的整理、编写工作也应委托邻省办理。这一项工作如不能在1956年完成,至迟须在1957年年底完成。方言调查的原材料应抄三份,送交高等教育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各一份参考研究。整理编成的书稿等,可在本地出版,并应送交高等教育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各一份。
(十)由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写「汉语方言调查简表」、「方言调查字音整理卡片」、「方言调查手册」(讲述调查方法和整理方法)、「古今字音对照手册」等,在1956年陆续出版,以供各地应用,并使调查方法取得一致。在「汉语方言调查简表」出版以前,可以先用已出版的「方言调查字表」和「方言调查词汇手册」进行调查(两书均由科学出版社出版,新华书店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