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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初级中学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初级中学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的通知
(1957年3月7日)


  近来有些地区提出要在初中三年级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的问题。我部考虑到在初中毕业生多数不能升学而主要是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的情况下,如何使学生在学过生物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获得比较系统的农业生产知识与技能,培养学生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的兴趣,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根据学校所在地区与学生的来源农村以及其他必要的条件师资、教材等加以考虑:如果认为有必要与可能增设农业基础知识课时,在取得当地人民委员会同意后,即可增设。

  关于农业基础知识课的内容,各地可参照初级中学实验园地实习教学大纲草案的精神,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的情况进行讲授。在以畜牧业为主的地区,可讲授与本地区最主要的家畜有关的知识。同时,要适当地照顾知识的系统性与学生的接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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