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达首批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名单的通知
((82)学位字00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局,各省、市、自治区高教(教育)厅(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我国首批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名单,已于一九八二年一月十二日经国务院批准,现正式下达。这个名单还将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报上公布。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十九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已联合发出(81)学位字022号《关于
做好应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准备工作的通知》。上述通知中所提的各项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校应当认真对待。在今后几年内,要积极采取措施,把有权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切实办好,保证学位质量。各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注意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注意推动各校做好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
学士学位证书的格式,已由教育部设计。因时间关系,七七、七八级毕业生的学士学位证书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约于三月底发出。请各校将这两届毕业生所需学士学位证书数字,尽快报教育部学生司。
附件:1.首批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名单
2.关于审定首批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工作情况的说明
一九八二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1:
首批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名单
地区 | 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 | 主管部门 |
北京市 | 北京中医学院 | 卫生部 |
天津市 | 天津中医学院 | 天津市 |
辽宁省 | 辽宁中医学院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长春中医学院 |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 黑龙江中医学院 | 黑龙江省 |
上海市 | 上海中医学院 | 上海市 |
江苏省 | 南京中医学院 | 江苏省 |
浙江省 | 浙江中医学院 | 浙江省 |
安徽省 | 安徽中医学院 | 安徽省 |
福建省 | 福建中医学院 | 福建省 |
江西省 | 江西中医学院 | 江西省 |
山东省 | 山东中医学院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河南中医学院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北中医学院 | 湖北省 |
湖南省 | 湖南中医学院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州中医字院 | 卫生部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广西中医学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四川省 | 成都中医学院 | 四川省 |
贵州省 | 贵阳中医学院 | 贵州省 |
云南省 | 云南中医学院 | 云南省 |
陕西省 | 陕西中医学院 | 陕西省 |
新 疆 | 石河子医学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