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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守则(试行)
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守则(试行)
(教育部(82)教政字002号 1982年2月27日)
一、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
二、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三、
热爱专业,学好理论知识和技能。
四、
坚持体育锻炼,讲究卫生,积极参加劳动。
五、
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遵守社会公德。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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