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文革”前抽调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学历问题的复函
((83)教职字007号)
各省、市、自治区高教(教育)厅(局),国务院各部委教育司(局):
最近,江苏省高教局、冶金工业部教育司等单位向我部提出:“文革”前,有关部门和单位抽调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参加工作或动员参军,其学历问题应如何处理,要求作出统一规定。为此,经研究,可按下述原则处理。
“文革”前抽调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参加工作,或动员参军,尚未解决学历问题的,可参照中共中央中发[1979]85号文件有关学籍问题的精神办理,即:凡属毕业生或基本学完专业课的,可补发毕业证书;其他可根据学习年限,补发肄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