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颁发高中数学、物理、化学三科两种要求的教学纲要的通知
((83)教中字013号 1983年11月12日)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普通教育工作会议和我部(83)教中字011号《
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学教育质量的几点意见》的精神,我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高中数学、物理、化学三科两种要求(基本要求和较高要求)的教学纲要,征求了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的意见,并召开了中学数、理、化教学要求讨论会进行讨论。经过修改,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学校选用。现将贯彻执行中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做好干部、师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使大家正确认识高中数、理、化实行两种要求的教学纲要的必要性。这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前提。近几年来,中学教育质量虽逐年有所提高,但是,由于目前中学学生文化程度、师资水平和学校条件悬殊很大,多数学生不适应现行教材的要求,学习跟不上;还有相当多的学生学习负担过重,不利于德、智、体全面发展,不利于出人才。教学应按照教学规律,循序渐进。基础知识学不扎实,更深更多的东西是学不好的。当前对高中数、理、化适当调整内容,实行两种教学要求,一是为了从实际出发,区别要求,使不同文化程度的学生都能在原有基础上真正学有所得,逐步提高;二是为了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注重发展学生智力,培养能力,使学生能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三是为了使中学教育全面地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学生就业和升学打下必要的基础。从表面上看,经过调整,部分学校的有些学科教学要求是降低了,但实际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前进和提高。因此,这次调整高中数、理、化的教学内容是大面积地、扎扎实实地提高教育质量的积极措施。
二、学校采用哪种教学纲要,要从实际出发,根据学生基础和学校条件确定。一般地说,二年制高中,由于课时少,可按基本要求的教学纲要进行教学;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学生的学习基础、学校的条件较好,可按较高要求的教学纲要进行教学;其它三年制高中,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这项工作一定要在各地教育部门的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