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各有关部门、高教学会和高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本部门、本地区或本单位召开综合性的或专题性的学术研究讨论会。争取于一九八五年前,先就研究生招生改革、培养研究生和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和学科、专业的划分及设置、研究生培养工作等研究专题,召开二至三次全国性的专题研究成果交流会。
(四)研究论文、专题报告和各种有关资料,可在各有关部门、高教学会和高等学校已办的高教研究刊物上开辟专栏予以登载或出专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将委托几所高等学校轮流负责编辑出版综合性的《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研究》刊物,争取于一九八四年下半年编辑出刊。并不定期编印各种研究专题汇集。
(五)加强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的情报资料工作。从实际出发,逐步加强。争取在北京建立的教育情报资料中心把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的情报资料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并由专门从事外国教育研究的几所高等学校,负责于近期内编印《外国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情况汇集》。
(六)各有关部门、高教学会和高等学校开展研究工作所需的经费,一般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对召开全国性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专题研究成果交流会、编印《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研究》刊物及《外国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情况汇集》等所需的经费,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予以资助。
附件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长何东昌在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研究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一九八三年七月六日)
这次开这样的座谈会,花四五天时间,对研究生和学位工作中的问题,开展一些讨论,研究一些问题,互相交换意见,是很好的,也是非常必要的。
解放以后,我们培养了一些研究生,但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中断了。七八年才又恢复招收研究生。总的说来,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成绩很大,但经验不够,还是很不成熟的。
教育上看一件事情的后果,往往需要时间。要开展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方面的研究工作,包括仔细研究国外的经验。但研究国外经验,要结合他们的历史传统、政治、经济的条件和发展过程来研究。不能孤立、静止地研究。为了尽可能使我们少走一些弯路,使我们的决策有比较足够的科学依据,我们做管理工作的同志、专门搞教育研究的同志、搞第一线教学工作的同志,都要重视开展这方面的研究工作,认真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包括国外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