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试办研究生院的研究,结合重点学科建设加强研究生教育的研究;
10.改革研究生招生、分配和使用制度的研究;
11.改进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和学位授予工作的研究;
12.开展在职研究生教育和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办法的研究;
13.对建立工程技术、临床医学和管理科学等实践性较强学科的学位问题的研究,对双学位及短期大学学位问题的研究。
(二)近期的主要研究课题
1.研究生教育在我国整个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地位的作用和研究;
2.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规格、层次和学制的研究;
3.科学技术发展与研究生教育关系的研究;
4.学位、学衔、职称相互关系的研究;
5.外国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比较的研究;
6.对各国学位互相承认、对等和授予问题的研究,授予外国留学生学位问题的研究;
7.外国授予名誉博士等荣誉称号的研究;
8.研究生教育基本规律与基本理论的研究。
四、研究力量的组织和具体措施
根据全国第二次教育科学规划会议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初步方案》,“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的研究”已列为教育部的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之一。在各地和各有关高等学校的高教研究会、高教学会或高教研究所(室)已开展高教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拟先在培养研究生数量较多、对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的研究已开展一定工作的省、市和重点高等学校开展这项研究工作。在一九八四年内,主要在北京、上海、湖北、辽宁等省、市和部分重点高等学校中开展这项研究工作,而后再在更大范围内逐步开展这项研究工作。现在开展这项研究工作研究力量的组织和具体措施,提出几点初步意见如下:
(一)逐步建立一支专、兼职研究人员,一、二线研究人员相结合的队伍。主要从研究生的导师、管理人员和高等教育研究机构(包括比较教育研究所、外国教育研究所和教育科学研究所)的研究人员中发展专、兼职的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的研究人员。
(二)加强研究课题的计划性,紧密联系实际开展专题研究。根据需要和可能,制订一九八四年至一九八五年期间全国的主要研究课题计划,落实主要负责单位和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高教学会和高等学校除积极承担全国的主要研究课题外,还可制订本单位的研究课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