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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文献检索与利用课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印发《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文献检索与利用课的意见》的通知
((84)教高一字004号)


各省、市、自治区高教(教育)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全国各高等院校:

  如何提高大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研究问题的能力,是造就四化建设需要的专门人才的重要课题,也是教学改革应当重视和研究的课题。

  近几年,一部分高校图书馆和一些专业课教师给学生开设了《文献检索与利用》的课程或讲座,所花时间不多,但对培养学生的能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从用外的经验的教育发展的趋势来看,这是一门很有意义的课,凡有条件的学校可作为必修课,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作为选修课或先开设专题讲座,然后逐步发展、完善。

  开设这门课,需要发挥图书馆、情报室、资料室人员和专业课教师的积极作用,需要大家通力合作。鉴于教学中必须使用各类文献资料,最好以图书馆作基地来组织教学。近几年来,我国高校图书馆事业有所发展,工作也有些起色,他们配合教学科研开展的一些活动是值得鼓励的。应当继续创造条件,把高等学校图书馆建设好,让它在教学科研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现将《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文献检索与利用>课的意见》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报部。

  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文献检索与利用》课的意见

  为了跟上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的步伐,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高等学校在给学生传授基本知识的同时,必须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独立研究的能力。让学生具有掌握知识情报的意识,具有获取与利用文献的技能,是培养学生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国外的作法和我国部分高校近几年的经验,在高校开设《文献检索与利用》课程很有必要。各高等学校(包括社会科学和理工农医各专业院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文献检索与利用》课。有条件的学校可作为必修课,不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作为选修课或先开设专题讲座,然后逐步发展完善。研究生更应该补上这一课。

  《文献检索与利用》课应贯彻少而精的原则。教学时数一般以20~40学时为宜。课程内容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文献与文献检索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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