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规定的总学时,不得任意更改,更不应随便占用。各部门、各地区有关政治理论课课时的原有规定,如与本文的规定不一致,应以本文的规定为准。
五、政治理论课教学必须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讲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应紧密结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内外形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学生的思想实际和专业实际,力求论理透彻,事实充分,生动形象,使政治理论课更富有战斗力、说服力和吸引力。要避免和克服教学中脱离实际,“照本宣科”的倾向,切实改变学生死记硬背的现象;同时,也要避免脱离教材内容,东拉西扯,牵强附会的做法。应根据教学需要,把丰富的理论知识与生动的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
六、课堂教学是中专、中师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基本形式。教师应努力钻研教材,经常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情况,认真负责地讲好每堂课,注意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努力提高教学效果。根据教学内容,教师可采用各种教学形式,如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看教学电影、录像,以及举办专题讲座等。使整个教学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为学生乐于接受。运用各种教学形式,必须精心组织,讲求实效,防止流于形式。对政治理论课开展各种教学活动所需要的人员、设备、经费,学校应予以统筹安排。
七、要认真执行政治理论课的考试考查制度。考试考查是为了了解学生对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的领会程度和运用能力,检查教学效果。每门政治理论课都须进行学年考试并评定成绩。政治理论课的学习成绩是学生能否升级或毕业的重要根据之一。
八、中专、中师政治教师担负着向学生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的光荣任务,必须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对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同时,要系统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具备相当于大学本科政教专业毕业的水平,胜任教学工作。凡尚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任专职政治教师,应通过学习、进修,争取尽快达到要求。对在政治上或业务上确实不适宜担任政治教师的同志,应调换其工作。
目前,中专、中师政治教师数量不足,外流、改行较多,队伍很不稳定。为保证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顺利进行,必须保持这支队伍的相对稳定,不要轻易调动政治教师改做其他工作。根据政治理论课的特点,本着有利于教学、做学生思想工作和教师进修的精神,专职政治教师与学生的比例要争取在五年内达到:财经、政法及其他文科类中专1:80~100,工、农、林、医、艺术、体育科类中专1:100~140(中师另订),规模小的学校(300人以下)至少每门课配备一名教师。要积极补充师资队伍,每年应有计划地分配一些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充实中专、中师政治教师队伍。凡是分配给中专、中师担任政治教师的毕业生,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或调任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