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公布第四次审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函授部和夜大学名单的通知
((85)教高三字003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教育)厅(局),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我部第四次审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函授部和夜大学名单(见附件一)和已经审定同意举办函授或夜大的高等学校增办夜大学或函授部及其科类(专科、本科)变动情况(见附件二)一并通知于后。
附件:一、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函授部和夜大学名单(略)
二、高等学校增办夜大学或函授部及其专科、本科变动情况
一九八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二:
高等学校增办夜大学或函授部及其专科、本科变动情况
主管部门 | 学校名称 | 增办夜大学 | 科类(专科、本科) |
辽宁省 | 辽宁中医学院 | 夜大学 | 专科 |
吉林省 | 长春中医学院 | 夜大学 | 专科 |
山东省 | 山东中医学院 | 函授部 | 专科 |
湖南省 | 湖南中医学院 | 夜大学 | 专科 |
安徽省 | 安徽中医学院 | 夜大学 | 专科 |
注:非中专院校的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