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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11号――上市公司现金选择权业务指引(试行)[失效]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四、后续事宜
  1、本次申报有效期满后,本公司将另行发布申报结果公告,请投资者关注资金到账日。
  2、[被合并公司公告时增加披露本条]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束后,本公司(被合并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将继续停牌,同时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未申报实施现金选择权的异议股东所持的本公司股份将按《吸收合并报告书》确认的换股比例转换为XX公司(合并方)的股票,转股时间另行公告。
  3、[吸并方公司公告时增加披露本条]本公司(吸并方)股票及衍生品种将于刊登“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当日恢复交易。
  五、备查文件
  1、公司XXXX年XX月XX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吸收合并)
  2、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名称及股票账户(该账户应完成指定交易)。

  特此公告。

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2:
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格式指引(A股、B股)

  股票代码:XXX XXX      股票简称:XXXX     公告编号:XXXX-XXX

XXXX公司吸收合并XXXX公司
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格式指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XXXX年XX月XX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XX(吸收合并)议案,其中部分股东投出了有效反对票,该部分股东就其所投有效反对票数量对应的异议股份(以下简称“异议股份”)享有股份现金选择权(或“收购请求权”,下同)[合并公司异议股东享有收购请求权,注意相关表述]。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已于XXXX年XX月XX日经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异议股东提供平台申报实施其所持异议股份的现金选择权,其中A股、B股异议股份的申报主体、申报代码、收购价格等事项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XXXX年XX月XX日[公告日前一个工作日]本公司A股收盘价为XX元/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YY元/股,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A股股东将以YY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XXXX年XX月XX日[公告日前一个工作日]本公司B股收盘价为XX美元/股,现金选择权行权价格为YY美元/股,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B股股东将以YY美元/股的行权价格获得现金对价,敬请异议股东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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